舟山海监五项措施实现用海项目全程监管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3:58:28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进一步落实海洋执法监督检查审批前介入、建设中监督、使用后检查的要求,浙江中国海监舟山市支队切实强化五项措施,对用海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确保科学、合理用海,为全市海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海洋执法部门与海域管理部门建立协同机制,了解掌握所辖区域内用海项目的获批日期、开工日期、施工周期、验收日期等项目用海节点,根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不同监管内容,制定监管工作流程,对用海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全面落实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要求。二是通过填写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概况、海洋工程全程监管现场记录登记表,建立监理单位定期上报制度,了解掌握用海项目和海洋工程环境监测监理情况。三是建立用海项目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档案,对目前全市在建的78个海洋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建档工作,同时定期对归档的内容作进一步的充实。四是分批分区确定各个用海项目或海洋工程的监管责任人,明确监管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五是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查处违法用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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