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江豚案件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0:14:36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在青岛市鞍山一路农贸市场非法销售江豚的李某依法进行了查处。

经执法人员调查,李某系外地来青从事个体经营者,近几年一直以贩卖水产品为生。此次所销售的江豚,是事发前一天刚从青岛市城阳区农贸市场收购的。经现场检查发现,李某所销售的江豚,体长约0.5,体重约20公斤,已被分割为几段,尚未销售,收购的时候江豚已死亡。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和调查核实的有关情况,依法对李某无证销售江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李某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未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属违法经营,没收非法收购、销售的江豚(已选择合适地点深埋),并对其进行了有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江豚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是我国特有的物种,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Ι,具有重要的科研和经济价值。青岛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此次对违法销售江豚案件的迅速查处,打击、震慑了违法捕杀、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对我省尤其是沿海各市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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