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浙江省海岛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巡航暨“中国海监7002”船入列仪式在浙江舟山沈家门渔港隆重举行。中国海监总队副总队长肖惠武、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林东勇、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常务副总队长叶敏及舟山市政府、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普陀区政府的领导,中国海监总队、中国海监东海总队以及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仪式。
为切实搞好《海岛保护法》宣传,加强海岛尤其是无居民海岛的保护管理,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精心策划,组织动员省、市、县三级海监执法力量开展了这次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中国海监7002”船是一艘以省财政投入为主、中国海监总队给予一定补助,投资1000万元建造的双机双桨中型执法船。它的入列将大大提升浙江省海监执法装备能力,对于促进《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特别是刚刚实施的《海岛保护法》等海洋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产生积极的作用。
此次专项执法巡航行动采取海陆空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共有100多名海监执法人员参与。为表示对此次行动的支持,中国海监东海总队派出一艘300吨级海监船参加了此次行动。启动仪式后,随着林东勇副局长一声令下,由“中国海监7002”船等8条执法船艇组成的海上编队缓缓驶离沈家门渔港,分南北两路开始了海岛巡航检查。与此同时,陆上由沿海各市、县按计划统一在本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空中由海监飞机在海域上空巡航侦察。行动中执法人员将按照《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检查海岛使用、海岛环境保护等情况,严肃查处非法用岛,违法排污、倾废、改变海岛岸线和属性等各种海岛开发利用违法行为。
浙江省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开展此次海岛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在浙江沿海各地逐步建立海岛定期巡查、信息通报制度,并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巡航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