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采取“十项措施”确保春季海上安全生产
来源: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0:20:1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入春生产以来,寿光市采取十项措施,狠抓春季海上安全生产。
一是落实渔船年审、渔船检验责任制。对每条船只年审、检验实行责任到人,要求登船检验,不走过场,确保审验程序合法,保证审验质量,不能有“病船”出海生产。
二是落实渔船安全设施配备。对所有出海作业的船只配备消防设施、单边带、对讲机、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筏等设备,提高渔船安全性能。
三是加强救生筏质量检测。把救生筏检测与渔船年检报告挂钩。
四是落实渔船编队作业、进出渔船签证、出海靠岸登记报告责任制。在羊口中心渔港实行严格的签证责任制,落实重要天气登记报告责任制。
五是结合阳光培训工作,落实对船员定期培训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渔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六是提高船员互保水平。把船员互保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所有渔船入保,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七是加大对“三证不齐”船只的管理。对“三证不齐”的渔船采取措施逐步消化。
八是加大对“三无”船只的打击力度。对每条“三无渔船”下发禁止出海的通知,同时在海上加大查处力度。实行安全监管人员“包干”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对出海作业的“三无”船只坚决予以打击。
九是加强值班制度,落实局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全部向社会公开,及时将重要天气情况通知到每一条渔船。
十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预警信息发布,落实船只、人员、物资储备,明晰工作流程,从全市大马力渔船中精选安全性能好的船只作为营救船只,组成营救实击队,做到如遇突发事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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