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联动 多方协作 推进福建海洋经济强势发展

福建省龙岩市畜牧水产局 潘清玉

来源:潘清玉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4:44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不仅对推动福建沿海而且对推动福建内陆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地处山海结合部、闽粤赣三省交通要冲的龙岩市,现就如何更好地服务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提出几点相关思路和举措,仅供探讨。

发展福建海洋经济的总体思路

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的角度,坚持海洋资源开发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广度,把握山海协作、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对于发展海洋经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要突出”四点”:即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抢占新世纪发展的制高点;拓宽海洋经济领域,推动福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培育海洋与渔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找准内陆与沿海经济良性互动、互惠双赢的链接点,形成海陆经济双龙共舞、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大海洋管理的执法力度,抓住依法管海、依法治海、以法兴海的着力点,确保海洋资源开发的有序进行和大海洋经济的协调发展。

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措施建议

一、转变观念,借船出海乘风起航。作为内陆的龙岩市应树立大海洋观念,加快融入沿海经济圈,积极接受港口经济的辐射。要借助海洋经济发展的这艘航船,充分利用海洋经济形成的强大物流,把内陆的绿色生态产品打入省内外或国际市场,通过加工延长产业链。同时要加强横向联合,主动对接海洋产业和石化、冶金、汽车等临港工业。真正把闽西建设成为沿海的大基地、特区美丽的“后花园”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增长极。

二、完善机制,加强涉海部门协调。要完善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围绕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大海洋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加强对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过程中交通联网、区域协作、市场繁荣、项目对接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在涉海资金使用上,建议从海域管理专项资金中切出一块用于支持内陆大水面重点渔港建设补助,以及内陆江河污染治理,坚持下游经济发达地区反哺上游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充分利用沿海经济的辐射带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共同繁荣。

三、区域协作,不断拓展腹地空间。我市应尽快对《龙岩市国民经济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行修订和完善,补充与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相关的重要内容。要积极推进内陆与沿海的区域协作,不断拓展腹地空间。龙岩市应加强与闽南金三角、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发达地区的协作,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大海洋产业的发展。

四、项目带动,全面提升发展后劲。要认真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统筹协调,合理布局,注重实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首先要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其二要重抓水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根据龙岩市政府“10+3”重点产业规划,应加大对沿海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沿海有实力的加工企业和区外资本,前来闽西开发淡水鱼加工和兴办烤鳗生产线,通过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实现渔业产业化经营,提升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五、和谐发展,开发保护协调有序。在开发海洋与渔业资源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江河湖海的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要从经济社会与人类和谐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搞好科学规划布局,严格控制养殖容量,在强化渔业执法和资源保护的同时,积极推行江河鱼类资源放流增殖河段承包管理,争取各级财政投入以及渔民多渠道融资,加大渔业资源的生态修复力度。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体系、海洋经济综合管理保障体系和水产品质量体系三大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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