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建议构建海南和谐海岸带

来源:杨 璇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4:45 
本报记者 杨 璇

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民盟中央以党派提案的形式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构建海南岛和谐发展的海岸带的提案》。此提案围绕海南岛海岸带综合管理问题,提出了七条建议。

提案指出,由于砍树养殖等原因,海南岛海岸带红树林、人工海防林等沿海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引发海岸侵蚀,导致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肆虐。相比1953年,海南岛红树林面积已减少了约63%。而河流上游的毁林、工业污染及不合理的水坝建造,造成了海岸带湿地生物栖息地退化,到目前为止,海南岛海岸带约有80%的珊瑚礁资源遭到破坏。同时,海岸带的高位池海水养殖则导致海区水体污染与生态失衡,并成为红树林、防护林被破坏的主要人为因素。另外,沿海采矿业的发展、化肥的滥用,都导致海岸带生态环境遭受到极大的破坏。

针对以上问题,民盟中央在提案中建议:细化海洋功能区划,开展各功能区的控制性规划和项目的环境评价;启动永久性海防林、海岸带湿地建设及红树林生态系统恢复工程,尽快实施并完善海南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加强海岸带保护区建设,立法将距离最高潮线200米以内的海防林基干林带定为海防林保护区,将现有沿海山丘规划为生态公益林、国家森林公园或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对沿海城市及旅游区园林的建设要兼顾生态效益与景观美学,比如,可在三亚湾开展城市地区海岸线的“海防林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建设”示范项目,实验成功便加以推广;发展生态旅游、养殖、种植、矿产业,实施以“沿海采矿业为主导产业,带动文昌地区经济、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合理解决资源、生态、环境问题;规范海水养殖,由政府引导,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启动“抗风性少污染海水养殖场”示范项目,按要求排污,确保合理开发与保护沿海滩涂土地资源;建立生态恢复保证金机制,开发者必须预交保证金才可实施开发项目,做到“谁破坏,谁恢复”,确保海岸带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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