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多措并举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0:28:12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一是开展苗种生产整治。重点检查是否持有苗种生产许可证、苗种来源是否清楚、苗种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违禁药物,苗种生产、销售是否有记录,确保苗种质量安全。在苗种生产和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严格控制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确保水产品药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水产投入品市场监管。联合工商、畜牧和兽医等部门积极开展渔资打假活动,对渔药、饲料等水产投入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不定期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净化投入品的流通环节,从源头上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通过对渔药、饲料等水产投入品的监管,有效治理水产品源头污染。

三是全面展开获证水产品专项督查。对所有取得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养殖证的基地、企业及养殖户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现场检查和定期抽查为主,查阅水产品生产记录、投入品使用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存在问题的,提出意见,责令整改落实。

四、是扎实推进认证水产品专项检查。突出检查“三品”(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有机水产品)基地是否按认证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滥用或转让认证标识的行为。

五、整治违规行为。对无证生产苗种的,按照《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补正或依法取缔;对养殖环节中尚未建立生产、用药、销售记录的,责令按要求完善相关记录;对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伪造、冒用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实行质量安全追朔制度,依法查处相关养殖基地或养殖户,将其纳入“水产品质量黑名单”供日后参考,并扣封其不合格产品,限期内整改仍不合格者,取消复查换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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