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事局气象局签署海上搜救应急处置协议 加强海洋作业气象安全保障
此次工作会议主要对2008年以来河北省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旨在建立完善河北省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预控体系,进一步增强海上应急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
今后,协议双方将加强海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提升河北省海上交通运输和海洋作业的气象安全保障能力,为河北省海洋运输和海上作业保驾护航。一是加强海上搜救和气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气象局负责提供清单约定的信息,组织做好海上搜救、船舶污染应急处置等海上应急行动气象保障。二是共同向有关部门申报涉及海上气象保障设施建设的专项,加快河北省海上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河北海事局负责提供大型航标、灯塔等固定设施位置、基础条件等相关信息,提供海洋石油钻井平台位置信息,协调在上述设施及海事码头合适位置建立潮位、海温、海盐等观测站和安装自动气象站。三是共同完善海洋气象信息分发系统,应用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信息传输方式,使气象预报产品在第一时间到达省、市海上搜救机构、广大船员、渔民和海上作业人员等用户的手中。四是共同制定针对台风、冬季季风、冰情及其他海上灾害性天气的海上预警应急预案,共同利用电视媒体联合发布上述海上灾害性天气预警提示。五是通过共同申请科研项目、召开技术交流会、进行模拟演练等形式,共同探讨加强海上搜救气象服务业务能力建设,共同合作将气象技术逐步推广应用于海上搜救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河北省沿海交通运输和生产作业的气象安全保障能力。
河北省有秦皇岛、唐山、沧州等多个沿海城市,大陆海岸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