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明确2010年渔政管理工作目标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0:54:12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日前,潍坊市确定了2010年全市渔政管理工作的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这一主线,以维护渔业“生态安全、质量安全”为中心任务,以推进队伍执法规范化为着力点,以加快渔政执法方式转变为重要途径,大力推进执法手段信息化建设进 程,为全市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执法监管和服务保障。

主要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宣传。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渔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渔政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实行渔政执法信息统计上报制度。加强政务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宣传媒体级别,提升渔政执法社会影响力。扎实开展执法培训与理论研讨工作。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强培训考核。立足本职工作,开展理论研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阳性样品的执法工作。以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强日常性、基础性的执法工作。建立水产苗种场、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的档案和数据库。重点加强对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证、以及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的执法检查和违法处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案卷评查。三是强化海洋生态安全,进一步做好渔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护渔2010海洋执法行动、“渔船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重点检查“三证”及IC卡的持有情况,是否按规定涂刷船名号、船籍港等行为。 把停靠外地的有冷冻能力的大马力渔船和停靠本地的小马力渔船作为2010年伏季休渔的监管重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伏休责任,完善防控机制。开展“海肠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海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积极探索定时段、定区域的管理模式,禁止禁用渔具,做到有度、有序开发利用,增加渔民收入。开展“保护增殖放流资源”管理。加大对增值放流资源的保护力度,对增值放流全过程实施监管,重点加强对纳水口、地笼、定置网具和海肠泵的监管;进一步推动捕捞生产结构调整,做好人工鱼礁规划、投放的配合工作,为近海渔业资源创造一个不受干扰、安全的生存环境,确保增殖放流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渔业管理与服务,切实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规范涉外渔业的管理。对入渔渔船实行“一证、一书、一标志”,集中统一发放入渔捕捞许可证;安排专人进行入渔值班,及时传递入渔信息,为入渔渔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毫不放松的做好涉朝韩敏感水域渔船管理工作,努力防止涉外渔业事件发生。

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建立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重点查处非法经营利用、驯养繁殖、展览表演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的救护、放生工作;开展有关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捕捞许可证年审和渔船审批审核事项工作。建立我市内陆捕捞渔船、养殖渔船数据库,为渔船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认真落实渔用柴油补贴发放惠民政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油价补助用油量的审核,将渔用柴油补贴及时、足额的发放到渔民手中。维护好扇贝筏养等海上养殖生产秩序。强化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巡航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我市渔业经济的增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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