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威海海事局签订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协议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0:56:21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加强海上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保障海上渔业安全生产,323,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威海海事局本着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行动协调的原则,签订了《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协议》,重点在七个方面开展合作,共同促进海上交通安全和平安渔业建设。

一、建立定期会商联络机制。双方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日常联系制度,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开展合作事项。双方确定威海海事局指挥中心和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为双方指定联系部门,负责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

二、完善海上搜救和处置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双方在《威海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威海市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威海市海上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框架内,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水上船舶突发事件,充分发挥专业及社会救助力量作用,提高海难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水域功能规划沟通机制。双方在组织修订航行、作业图时,应互相征求意见对方意见,考虑船舶定线制、习惯航路和渔业作业区、养殖区等内容。

四、加强船舶和船员管理。双方加强船舶管理、船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建立相关证书证件信息通报和核查机制,定期邀请对方专家参与各自船员培训。

五、强化海上联合巡查执法监督和海事调查处理。双方进一步加强对通航作业秩序的监督管理,对重点水域适时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检查,采取联合行动清理非法碍航养殖,共同整治公共航路、通航密集区航行作业秩序,并依据相关法律和各自职责处理违规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宣传教育及预警预防工作。双方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宣传,共同做好针对海上风险的预警预防工作。制订宣传方案,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宣传、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在雾季、寒潮大风季节来临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双方共同推进运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做好大雾、大风等恶劣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交流工作,及时对预警效果进行评估,并结合评估结果进一步改进现行预警制度。

七、建立通信协调机制并加强船舶安全装备建设。双方充分利用和整合双方现有的交通和渔业系统通信资源、公众通信资源和监控平台,加快海上渔业和交通通讯系统的互联互通,完善海上应急救援通信系统,实现双方海上通信资源共享。加强船舶通信设备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指导渔船安装AIS等专业设备,提高船舶安全设备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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