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维护山东烟台市海域使用秩序、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做好服务和保障,中国海监烟台市支队树立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执法理念,大力实施以人为本的“三式”执法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提前介入,推行前置式执法。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超前宣传、超前执法、超前纠违,及时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因违法违章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此,全市建立起以网格化管理制度、海域使用联审制度、项目全程监管制度、海监信息员制度、教育防范机制等有机结合的海洋违法行为预先防控机制,预防、控制海洋违法行为和海域使用纠纷的发生。烟台市支队参与海域使用项目审核过程,了解用海项目的概况,提出审核意见,做到审批项目提前介入。
通过建立预先防控机制,全市先后解决了多起养殖用海与旅游用海、交通用海与工业用海纠纷。去年全市有6个用海范围发生变化的项目,全部在开工建设前重新办理了海域使用手续,海洋违法案件中海域使用违法案件所占的比例由2006年的55%,下降到2009年的17%。
二是送法上门,实行提醒式执法。随着海洋经济特别是港口建设的快速发展,每年全市新上十多个疏浚倾废项目,呈现项目点多、船舶复杂、作业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烟台市支队在加大海洋倾废执法处罚力度的同时,将200份《海洋倾倒废弃物活动须知》宣传单与《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手册》一起送到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每一艘倾倒作业船上,宣传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告知其违法倾倒的严重后果,争取理解和支持。去年烟台市违法倾倒发案率明显下降。
三是深入基层,实施服务式执法。烟台市支队切实做到“四先四后”,即服务在先,监管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检查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执法人员为渔民、用海企业搞好服务,保障项目的规范运作、不出问题,执法人员定期上门走访了解用海单位的需求,倾听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去年5月,烟台市支队执法人员在走访烟台港西港区时了解到,由于规划的航道尚未公布,部分渔民在航道上随意设置捕捞网具,港口的航道疏浚项目被迫停工。烟台市支队立即联合边防、海事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清理整治,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据了解,2006年以来,随着烟台市区海洋功能的调整,烟台市政府启动了市区40里湾海域筏式养殖设施拆除工作。烟台市支队本着对渔民负责、为渔民服务的原则,深入渔村渔户调查摸底,组织资质单位进行了科学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由于处处为渔民着想、补偿标准公正、工作安排合理,拆除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截至目前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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