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解除海浪警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1:10:04 

国家海洋局3111发布海浪警报解除通报。通报称,预计1日中午开始,河北、山东、江苏沿岸海域的浪高将减小到2.5以下,海浪警报解除。
国家海洋预报台预测,受冷空气和黄海气旋共同影响,228日夜间31日中午,渤海、黄海将出现2.54的大浪到巨浪区;河北、山东、江苏沿岸海域将出现23.4的中到大浪。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国家海洋预报台分别于228816时,发布海浪Ⅳ级警报(蓝色)
国家海洋局表示,虽然此次过程的海浪警报已解除,但未来12小时内,黄海仍将维持23的中浪到大浪,请活动在上述海区的船只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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