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大渔业增殖放流力度60万渔民受益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8:46 

发布时间:2007-1-9 信息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为进一步增加渔民收入,拓展渔民增收途径,山东省紧紧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目标,深入开展渔业资源修复行动,为渔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自2005年开始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对渔业资源实施全面修复,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响应。2006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将“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和渔港建设工程”确定为为农民办的十件大事之一,农业部和该省政府在莱州联合举行了黄渤海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仪式,全省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渔业资源放流活动15次。据统计,2006年全省用于渔业资源修复的资金达1.4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其中省市县三级财政用于增殖放流的投入到590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40%;共放流增殖各类优质苗种近15亿尾(粒),比上年增加9.3亿尾(粒),并首次实施了鱼类标志性放流;规划建设了12个海珍品地播增殖试验区和6处人工渔礁示范区,投放礁船170艘、石块26万立方,构件礁体15.6万空方;建设完成了7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和9个深水网箱项目。从去年秋季捕捞的情况看,增殖的对虾、海蜇、梭子蟹、乌贼四大品种均呈现大幅度增长的良好态势,全省共回捕放流资源2.6万吨,比上年增长278%,各类增殖资源综合直接投入产出比都在1:20以上。全省仅渔业资源增殖一项直接增加产值达20亿元,与此相关的捕捞渔民人均增收过千元,受益群众60万人。

200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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