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渔安委印发通知贯彻落实《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办法》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1:12:57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山东省渔安委结合我省渔业安全生产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农业部《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办法》、《山东省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与抢险救助统计报告工作规程》和《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渔业安全事故有关报告和统计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熟悉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总体要求、职责分工、事故分类、报告程序、事故统计等要求,严格按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办法的有关报告时限、内容和程序的要求,及时、如实的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二、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 各地要在及时报告的同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渔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失踪渔民三人以上的事故和遇险事件的,必须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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