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普查登记 提高确权发证率广东将着力规范养殖用海管理
近日,从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传出消息,2007年,广东省将紧紧围绕国家海洋局开展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活动要求,积极协调配合海域使用发证部门,发挥基层海监大队的作用,积极摸索养殖用海执法模式和方法,努力规范养殖用海管理秩序。
今年,广东省养殖用海执法工作计划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完成养殖用海项目普查登记工作,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养殖用海项目普查率力争达到100%;推动养殖用海确权发证面积大幅提升,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用海项目确权发证率力争达到80%以上;继续清理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用海,实现新增恢复海域面积5万亩以上;着力查办违法养殖用海案件,各执法示范大队查处违法用海案件不少于10起,其他大队查办违法用海案件不少于3起。
加强对基层大队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该省将养殖用海纳入2007年基层大队首要工作。广东省总队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大队开展海监执法特别是养殖用海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力争将养殖用海纳入基层大队常规工作。同时,指导基层大队在执法实践中不断摸索加强养殖用海执法管理、规范养殖用海秩序的新模式和新方法。结合养殖用海的特点,在执法检查方式方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协调等方面积累成功经验,推动养殖用海执法工作不断深化。
在上半年,组织开展养殖用海全面普查登记工作。普查将分阶段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是否符合确权登记条件。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省养殖用海情况,建立养殖用海数据库,实现养殖用海动态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开展海域清理整顿工作,配合发证部门推动确权发证工作
依靠地方政府,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借助行政、司法等强制手段,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养殖用海项目和设施实施清理、拆除。对已办理确权登记的养殖用海项目继续开展核查工作。
全省养殖用海项目确权发证工作是规范养殖用海管理的基础。2007年,该省要把养殖用海执法的主要精力放在推动养殖用海确权发证工作上,海监执法与海域确权
200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