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分解任务、层层落实 坚持海陆一体开展污染整治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1:22:07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自《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以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按照国家海洋局的统一要求,围绕海陆一体综合治理污染、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监测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的工作,明确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认真组织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首先,成立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为落实《规划》的工作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其次,制定了2010年~2012年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规划》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项目,并将海洋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纳入山东省《规划》实施方案。再次,对山东省渤海沿岸相关地市海洋管理部门进行了《规划》任务分工。

为了落实《规划》、打造渤海环境整治工作新亮点,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开展4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渤海海洋预报、预警、监测和应急系统建设。1.加大投入,提高对海洋灾害和海上突发事件的观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针对不同层次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报产品,使之更具有防灾减灾指导意义。2.调整、深化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提升海洋环境评价产品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科学性,为优化海洋开发行为提供参考。3.建立健全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组建一支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提升已建海洋保护区的管护能力。拟建设10处海洋保护区,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范和要求,使海洋保护区的管护工作责任到人。

三、组织实施受损海洋环境与退化海洋生态的修复工作。1.开展重点河流入海口的综合整治,以小清河干流污染防治为重点,抓好猪龙河、织女河、张憎河、齐鲁石化排小清河管线的污染治理。2.开展莱州湾海洋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3.完成潍坊滨海芦苇湿地循环处理示范工程。4.分别在烟台、潍坊、东营、滨州的近海建设4处大型海藻栽培基地,增加海水中溶解氧。

四、加强赤潮灾害应急响应管理。完善赤潮应急监视、监测网络建设,并在部分赤潮易发海域尝试开展重点监测,提高赤潮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拓展应急工作领域,开展对大型藻类、浮游动物等潜在的海洋生态灾害物种的示范监测,加强对绿潮等新的海洋环境灾害的监视监测及评价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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