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应对海冰灾害做好灾后恢复生产保障供给工作的通知

关于积极应对海冰灾害做好灾后恢复生产保障供给工作的通知

来源:食品商务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1:26:20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海冰灾害做好灾后恢复生产保障供给工作的通知
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省(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
今年年初以来,我国黄渤海区域遭遇了40年来最为严重的冰冻灾害,环渤海三省一市渔业特别是海水养殖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一些地区滩涂养殖贝类大量死亡,筏式、底播、池塘、网箱养殖产品特别是海珍品损失惨重,工厂化养殖亲本、鱼种、商品鱼因持续低温影响也蒙受一定损失,养殖大棚、筏架、网箱、增氧机械等生产设施遭到损毁,直接影响了渔民的生产生活以及水产品市场的供应。据最新海冰预报,近期冰情虽继续缓解,但2月初仍将受中等冷空气的影响而不能彻底消除,因此,目前正处于灾后恢复生产的关键阶段,必须及早准备、及早部署、及早动员,千方百计采取一切措施,努力把灾情损失和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努力争取受灾渔民的生产生活尽快恢复正常,努力确保开春后养殖生产如期进行,努力确保春节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环渤海地区和北方海水产品市场安全有效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评估和分析海冰灾害对养殖生产及市场供应的影响
海冰灾害发生后,三省一市渔业主管部门积极行动,及时采取各种防范、减灾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我部也派出多个工作组赴灾区了解情况、协助指导工作。目前,由于海冰灾害尚未完全消除,养殖灾情未能充分显现,造成的损失也未准确掌握,因此,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灾情的严峻性和潜在危害性,随时掌握灾情的发展变化,要在前一阶段抗灾工作的基础上,更加主动、深入地评估和分析此次海冰灾害对渔业特别是海水养殖业的严重影响,准确掌握损失情况,为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在评估分析过程中,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问题,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确实可行的处理措施。一是浅海滩涂大量死亡水产品对水域环境的潜在危害及其清理和无害化处理的技术问题;二是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包括环境污染、病害暴发、养殖海水盐度降低、融冰对筏式设施及渔船的冲撞等问题;三是苗种场的损失情况及恢复生产的苗种供应缺口问题;四是环渤海地区乃至我国北方海水产品市场供应问题;五是重点渔区渔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问题。
二、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减少损失、恢复生产、保障供应
(一)积极争取支持,统筹落实各方面责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协调、配合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落实各项救灾和恢复生产的资金和物资支持。要调动系统内行政、科研、推广、检测、渔政等各方面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在协助基层、企业、渔民做好减灾和恢复生产的同时,配合做好受灾渔民的思想工作,维护渔区社会的稳定。
(二)加强渔业环境与质量监测,及时指导救灾工作。要充分发挥渔业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支撑作用,加强冰雪消融等敏感时期的渔业水质环境监测,随时掌握渔业水质的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开展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加水产品质量检测频率和范围,确保灾区生产的水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我部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及专家组成员要充分利用自身科技优势,就地就近及时报告监测和掌握的情况,为减灾和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三)加强疫病监控和防病指导,及时做好死亡水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各级水生动物防疫(病害防治、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灾区大宗养殖品种的常规性、多发性疫病的监测和预警,及时下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死亡水产品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水质和引发水生动物疫情。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指导,避免养殖生产者灾后病急乱投药。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严禁死亡腐败变质水产品上市销售,对生产环境变化明显、产品不能保证消费安全的生产区域,要尽快依法关闭并加强后续监管。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确保灾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抓紧修复损毁设施,努力减少养殖损失。要继续组织、指导养殖场(户)尽快修复损毁设施,尽可能减少养殖水产品损失。已达到商品规格并能起捕的养殖产品,要抓紧收获上市;仍冰冻覆盖的养殖池塘,要及时破冰充氧提高养殖产品成活率;工厂化养殖场、苗种场要保障煤电供应,维护正常运转;海上筏式、网箱养殖要加强管理,减少冰冻和流冰影响;受冰冻损坏的养殖大棚、筏架、网箱、增氧设备等要尽快修复,损失较轻的要尽快恢复养殖生产。
(五)加强灾后科技服务,强化渔民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科研单位、行业协会和渔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进场入户查看分析灾情,开展技术服务。要针对不同养殖品种、不同养殖方式、不同受灾程度和养殖场(户)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地指导养殖场(户)解决恢复生产所面临的技术难题。要组织专家编写防灾减灾和恢复生产系列技术资料,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开展渔民培训工作,提高渔民生产自救能力。
(六)抓紧苗种培育和调剂,确保恢复生产顺利进行。要及时查清灾区亲本和苗种存量,核实恢复生产所需亲本和苗种缺口,积极组织做好种苗调剂工作。要积极组织各级水产原良种场根据灾区需求扩大生产规模,指导灾区强化现存亲本培育,鼓励有条件的苗种场开展苗种早繁,确保灾区恢复生产急需的苗种能够及时供应。
(七)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服务,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应。要充分发挥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系统的作用,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及时掌握水产品市场供求信息,正确研判供求变化趋势,为生产者和营销商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积极组织水产品产销对接,引导营销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储备货源、调剂余缺,确保水产品市场有效供应,避免水产品价格出现大起大落。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等行业组织要根据灾区水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及早组织、动员大型骨干企业向灾区调运水产品,努力确保灾区水产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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