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洋局制定三年实施计划、明确七项任务 全面提升重点海域海洋环保能力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河北省海洋局制定了3年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将以严格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为重点,以监视监测海洋环境质量与海陆综合治理为手段,以预防海洋灾害和改善海洋环境为目标,加强七大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提升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能力。
一、强化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的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加强海洋行政管理部门、评审部门、论证单位、海监队伍、监测机构的协同配合,使海洋工程环保服务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全面加强海洋倾废管理,积极参与倾倒区选划工作,加强长期倾倒区的监测评估和在线监视监测。
二、加强海洋环境调查、监视、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在唐山、沧州海域加强对风暴潮、大浪灾害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布设地波雷达站,实现对较大范围的海流和海浪等要素的观测。在秦皇岛港、曹妃甸港、黄骅港各布设一个锚定浮标站,实现定点海洋水文和海洋气象要素的连续不间断观测。在沿海3市、部分重点县和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黄骅港布设远程视频监视系统,逐步实现国家、海区、省、市、县和监测站网络联结、资源共享。在秦皇岛海域重点加强对溢油和赤潮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水平。
三、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并提升海洋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在黄骅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对于现有的国家级、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查清当前海洋生态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海洋保护区的监管和执法监察。
四、实施对受损海洋环境与退化海洋生态的修复。重点在曹妃甸新区和沧州渤海新区两处区域的用海工程周边开展人工湿地再造修复项目。配合秦皇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秦皇岛北戴河受侵蚀沙滩开展人工修复项目。
五、负责海洋生态的补偿、赔偿工作。针对本地区发生的海洋生态破坏事件,开展生态损害补偿、赔偿试点工作。
六、负责海洋溢油、赤潮、绿潮灾害的应急响应管理。加强对赤潮、绿潮等海洋灾害的监视监测及评价研究,切实提高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水平。
七、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建立起海洋环境管理、监测、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机制。河北省各级海监机构要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重大海洋环境违法行为。
河北省海洋局还确定了5项保障规划目标实现的措施。第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保障。沿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强化各相关主体对渤海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二,多方筹资,做好经费保障。第三,加强队伍建设,做好环境保护人才与技术保障。第四,做好规划的评估和检查考核工作,保证规划实施效果。沿海各级海洋管理部门要把分工负责的工作任务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第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做好舆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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