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的成效与探索

来源:王诗成   发布时间:2015-05-21 01:42:52 

一、山东省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情况

《海域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海洋局为了推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海域资产评估资质的申报工作。尽管海域资产评估制度尚未建立,但国家海洋局领导和海域司明确支持沿海各省试验性开展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为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收益,确保海域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04]33)第五条以出让方式转移海域使用权的,应按照海域区位、资源、环境状况,以及不同类型用海活动对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和收益情况等,原则上通过海域资产评估确定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规定,20047月份,经国家海洋局同意,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委托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试点开展了省管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自2005125试点评估完成第一宗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以来,目前已进行了多宗用海评估,为建立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制度积累了一些经验。

二、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提高了海域所有权收益

海域使用金是国家凭借对海域资源的所有权,在一定时期内出让海域使用权时所收取的权利金,是国家海域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在开展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之前的相当一段时期,我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是按照临近土地出让金价格的30%计征。随着近年来沿海各级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行政命令过多干预土地出让市场,土地出让金价格五花八门,有些不光零地价,甚至还要政府掏钱搞五通一平。这就给我们把握土地出让金价格造成很大困难,直接影响到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确定,造成海域资产的大量流失。在我们开展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之前,省管填海项目最高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1.08万元/亩。而在评估工作开展之后,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大部分集中在1.7万~2.8万元/亩之间,最低1万元/(乳山知识渔业产业园项目),最高13.263万元/(刘公岛空中快车项目)。相应地,省级征收的海域使用金数额也大幅度提高,2003年省级征收海域使用金490多万元;2004年省级征收海域使用金1 730多万元;2005年省级征收海域使用金8 330多万元;2006年上半年省级征收海域使用金已经超过5 800万元,全年可突破亿元大关。可见,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较大程度提高了国家海域所有权收益,有效保证了国家海域空间资源的保值增值。

三、要注意探索适合海域特点的评估技术方法

目前,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处于探索阶段,可以说评估工作是在国家尚未建立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资质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开展的,评估单位没有专用资质,也缺乏相应的法规制度、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支撑。目前,评估工作在评估方法上只能参照房地产和土地资产的评估方法,对海洋空间、海洋资源、海洋产业等特点把握不够,这势必影响到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在今后的评估工作中,要注意结合海域资源的特点和海洋的属性,加强海洋技术参数的研究和调整,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海洋空间、海洋资源、海洋环境和海洋产业经济等要素列为重要评估技术指标,总结出海域使用评估专门的评估方法。

四、要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主要为保证国家海域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海域资源管理,提高海域利用效率,促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规范海域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为全面、科学、合理地确定围填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提供依据。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直接关系到国有海域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收益,关系到广大用海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政府依法管海的形象。要从加强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建设入手,强化评估监督管理。省海洋与渔业厅将逐步建立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机构备选库,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凡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向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申请,经初步审查同意,并邀请承担12宗海域使用价值评估工作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其评估工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达到要求的,纳入评估机构备选库,确认其在我省承担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工作的资格。对入库评估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审,对问题较多的取消其评估备选库资格。

总之,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是一项新的评估制度,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探索中评估,在评估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2006816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