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强省须有海洋防灾减灾体系支撑

海洋经济强省须有海洋防灾减灾体系支撑

来源:泉州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1:44:45 

今年以来频遭台风侵扰的福建进一步将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提出,从完善风浪潮防护体系、建设渔港(避风港)和渔业海难救助体系、健全海洋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体系三方面入手,提高海洋开发的安全保障水平。
作为沿海多灾省份,福建“九五”期间即大力推进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工程防洪和沿海防护林等五大防御体系建设,“十五”期间又将渔港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纳入防灾减灾系统建设,防灾减灾水平显著提高。《若干意见》就“十一五”期间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提出了新的目标:
完善风浪潮防护体系。继续推进海堤加固工程,基本完成千亩以上外海段的海堤强化加固任务,逐步建设延伸沿海防洪堤,提高海岸防护标准;每年集中捆绑一批资金专项用于沿海防护林建设,努力完成180万亩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东山、长乐、福清、平潭等重点县市区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合拢加宽、老林带更新改造、沙荒风口治理和红树林建设等。
建设渔港(避风港)和渔业海难救助体系。每年继续安排资金投入渔港建设,重点建设连江黄岐、晋江深沪、福鼎沙埕等9个国家中心渔港和莆田石城等11个国家一级渔港,配套建设一批海岛型渔港和二、三级渔港,基本形成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公安边防110海上报警救助系统建设,完善航海保障、海上搜救应急系统和110海上联动协调机制,提高渔业海难事故救助能力;探索建立海上养殖财产保险。
健全海洋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体系。全面完成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建设任务,启动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福建海洋数值天气预报模式,逐步完善数字化海上气象服务;加快建设海洋立体监控系统,加强对三都湾、闽江口、平潭沿岸、厦门近海等海域的赤潮监控,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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