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黄小希、陈菲)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从2003年11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成立起草小组,到2009年12月表决通过,这部备受关注与期待的海岛保护法历时数年终于出台,开启了中国海岛保护工作的新篇章。中国成千上万的海岛,从此有了“守护神”。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开采石料、破坏植被、炸岛炸礁、填海连岛等严重破坏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行为,致使中国海岛数量不断下降,海岛资源危在旦夕。有资料显示,辽宁省海岛消失48个,减少数量占海岛总数的18%;河北省海岛消失了60个,减少了46%;福建省海岛消失了83个,减少了6%;海南省海岛消失了51个,减少了22%……
为进一步保护海岛生态、防止海岛生态遭受破坏,新出台的海岛保护法对有居民海岛生态系统的保护、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以及特殊用途海岛的保护作出一系列规定。
法律严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岛沙滩建造建筑物或者设施;严格限制在有居民海岛沙滩采挖海砂;严格限制填海、围海等改变有居民海岛海岸线的行为;严格限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
中国海岛中,相当一部分属于无居民海岛。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将无居民海岛等同为无主地,随意占用、使用、买卖和出让。
针对这些乱象,海岛保护法明确指出,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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