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启动新一轮海防林建设

用10年时间 投资62.7亿元 构筑沿海生态屏障

来源:记者李庆石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2:01 

本报讯 记者李庆石报道 在近日召开的辽宁省海洋资源管理座谈会上,辽宁省副省长胡晓华在谈到海洋生态建设和海洋生态修复时,对全省海防林建设工程给予了高度关注。将这一工程当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控制海洋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的重要措施之一。胡晓华说,“我省已经全面启动了海防林建设,目的就是为了预防风暴潮,进一步控制陆源污染对海洋的侵害。”
据了解,辽宁省新一轮海防林建设是今年4月正式启动的。该项工程计划投入资金62.7亿元,用10年时间完成。其中“十一五”时期投入47.7亿元,到2010年,工程区要完成人工造林220.5万亩,封山育林445.5万亩,使森林覆盖率提高9个百分点,达到51.6%。同时,改造低效林202.5万亩,抚育森林174万亩,恢复湿地面积90.8万亩,基本建成生态结构稳定、防灾减灾功能强大、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生态防御体系。

海防林建设工程属于我国六大生态工程之一。辽宁省濒临渤海、黄海,海岸线东起鸭绿江口,西至山海关老龙头,全长2920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2292公里。沿海防护林建设涉及全省沿海6市19个县(市、区)。由于沿海地区处在海陆交替、气候突变地带,极易遭受台风、暴雨、海啸、旱涝和风沙等自然灾害的危害,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专家介绍,在沿海地区成功建设海防林,其减灾能力可达30%~40%,个别地区可达50%~60%。海防林不仅具有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涵养水源的功能,而且具有抵御海啸和风暴潮危害、护卫海滨土地、净化入海水质、美化人居环境的作用,对于维护沿海国土生态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和葫芦岛6个沿海城市已经先后开始沿海防护林建设工作,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对“十一五”期间海防林建设所需的资金、造林面积等作出了安排。本期海防林建设不仅注重基干林带建设,而且将防护体系建设也纳入其中,建成后将形成多层次、多结构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对防灾减灾起到重要作用。

200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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