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与渔业发展“提速”出台《加强海洋与渔业工作若干意见》
来源:纪志康 昝爱宗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2:33
为加快“十一五”期间的海洋与渔业发展,实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目标,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推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为该省海洋与渔业发展“提速”。
《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海洋开发、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是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通过5年努力,基本实现海洋资源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使海洋与渔业环境得到全面监控和初步改善,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渔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渔民收入持续增长,渔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到2010年,海洋经济总产出和增加值分别达到6000亿元和200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0%;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出达到2000亿元,水产品总产量保持稳定,全省渔民人均收入达到1.2万元,年均增长8.5%。
为此,《意见》要求沿海各级政府要把建设海洋与渔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帮助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物价、科技、工商、环保、质监、税务、农业、水利、金融、保险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海洋地区和渔区的支持,做好为渔区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积极支持海洋与渔业发展。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改善服务,不断提高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现代渔业建设的能力。
《意见》还具体从依法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切实保护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注重科技创新,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海洋与渔业保障体系及海洋与渔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加强海洋与渔业工作提出了要求,进行了全面部署。
200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