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2:34 

今年开春以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六个小组赴全省各地开展“服务社会主义新渔区”专题调研。在汇总调研成果的基础上,该局党组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究确定了海洋与渔业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的初步思路: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统领,指导新渔区建设;以转变增长方式为重点,壮大新渔区经济实力;以培育新型渔业为载体,构建新渔区支撑体系;以培养新型渔民为目标,提高新渔区科教水平;以维护渔民权益为根本,保障新渔区健康发展。

一、着眼转变增长方式,壮大新渔区经济实力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自主创新,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增长方式转变,提高渔业发展质量,实现渔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夯实物质基础。一是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模式。继续推广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新技术,大力推进大网箱养殖产业化进程;继续开展鱼虾贝藻等品种混养、套养、轮养、精养等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进内陆河段水库等大水面合理开发利用;开展港湾生态式大型围网拦网养殖,新发展内陆大中型水域围网、库湾拦网养殖等养殖模式;推广鲍鱼、牙鲆、大菱鲆、海参、海胆、螺旋藻等品种工厂化养殖等节能、节水、高效益、自动化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设施养殖业;探索发展休闲渔业,规范建设一批海上休闲渔排、淡水休闲养殖业基地和观赏鱼养殖基地。二是提高水产苗种生产管理水平和水产养殖原良种覆盖率,重点加快建设莆田僧帽牡蛎、平潭坛紫菜、福清菲律宾蛤仔、漳州九孔鲍、龙海南美白对虾等国家级原(良)种场。三是调优海洋捕捞结构。严格执行海洋捕捞许可制度和休渔期、禁渔区制度,加大力度推进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进一步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形成集群优势,实现远洋渔业发展新跨越。四是努力发展开放型渔业。发展优势水产品出口基地。积极开拓水产品国际市场,重点是巩固韩国、东南亚、港澳市场,进一步开拓美国市场,抢占东盟水产品市场。组织全省海洋与渔业企业参加境内外招商推介会,加快全省海洋与渔业多元化引资步伐。充分发挥闽台“五缘”优势,挖掘渔业合作潜力,拓展合作领域,促进海峡西岸渔业合作更上新台阶。

二、立足培育新型渔业,构建新渔区支撑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区,必须有强有力的支撑体系。今后几年,将着力构建新型渔业,建立完善六大渔业体系,为新渔区建设提供支撑。一是健全渔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认真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捕捞活动,继续严厉打击电炸毒鱼活动,切实保护渔业资源。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加大减船转产力度,全面实施近海捕捞产量“负增长”战略。积极开展渔业鱼虾增殖放流、贝类底播、封岛栽培等增殖资源的活动。在一些适宜的海区投放人工鱼礁。二是健全渔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开展渔业生态环境的修复、水产养殖生物病害综合控制技术、新饲料和无残毒高效渔药添加剂等技术研究,提高渔业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渔业产业中的比重。三是健全渔业质量安全体系。完善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和疫病防控体系及渔业用药管理,建设一批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健全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和疫情报告制度,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水生生物疫病的能力。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抓好治理水产品餐桌污染工作。新增一批标准示范区建设。四是水产品加工与流通体系。建设连江海峡两岸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抓好福清、东山两个国家级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新的水产加工示范基地。完善海带、紫菜、大弹涂鱼、罗非鱼、石斑鱼、斑点叉尾鮰等集育苗、养成、加工、科技、销售为一体的水产产业链。培育一批省级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绿色食品标志、无公害水产品标志。重点培育一批渔业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营销服务平台,建设好福州、厦门、泉州等区域性水产品流通中心。五是健全渔业防灾减灾与救助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及时化解危机的快速反应能力。积极建设全省“海上渔船安全监控救助指挥系统”。扶持一批急需建设的二、三级渔港,进一步改善渔船靠泊、避风的场所,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六是健全渔业执法管理体系。加强台湾海峡的巡航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我省海洋渔业权益。严格加强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强化和规范捕捞渔船建造许可管理,严肃查处非法造船行为。全面推进与边防部队共建乡镇船管站工作。加强对非法捕捞和低质渔船的整治。进一步落实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尽量减少渔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积极培养新型渔民,提高新渔区科教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区,必须以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渔民为主体。目前,该省渔民整体素质偏低,就业范围偏窄,缺乏就业竞争力。要按照以人为本和全心全意为渔民服务的宗旨,把工作着力点放到提升渔民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上来。一是加强渔民培训工作。切实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渔民群众更新观念,鼓励渔民学文化、学技术,组织好渔民参加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能掌握一技之长,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渔民,拓宽就业路子。加强船员培训发证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省船员的培训率,切实解决“四小证”持证率低的状况。进一步强化外来渔工的培训和有效管理。做好无公害基地、特有品种养殖、水产加工企业、名优品种育苗等工种的培训及鉴定工作,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不断完善培训方式方法,配合省里加快农村村级渔民技术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村级渔民技术员技术培训工作。二是抓好渔业科技入户。加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强化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依托水产推广机构重点抓好科技入户、渔民培训、水生动物疫病测报和预防等工作,配合渔业主管部门遴选渔业重点推广主导产品和主推技术,围绕鳗鱼、大黄鱼、对虾、罗非鱼、海带、紫菜等主导品种和水质调控、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等技术,扎实推进科技入户工作,并以此作为渔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切入点,培育一批渔业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一批渔(农)户,做到技术服务到池、技术成果到户、技术要领到位,实现渔业科技与示范户的“零距离”接触。

四、认真落实保障措施,切实维护渔民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加强渔民权益的保护。一是全面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发放工作。充分利用该省浅海滩涂及养殖容量调查成果,加快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步伐,力争年内全部颁布实施,从而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利用水域滩涂资源。继续开展养殖证核发攻坚工作,做到应发尽发,保护渔民的水域滩涂使用权。二是做好渔民补偿和安置工作。按照中央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两个趋向”论断的要求,在城市开发和经济建设过程中,特别注意做好渔民水域滩涂占用补偿和安置工作,妥善解决好他们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落实中央制定的渔用柴油补贴政策,支持捕捞业发展。三是妥善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在尊重渔民意愿和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继续落实转产转业扶持政策。妥善安置特困渔民的生产生活,积极引导渔民向非渔产业转移,引导渔区劳动力到中心城镇居住就业。

200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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