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体制障碍 整合科技资源 为半岛蓝色经济发展强力科技支撑
今年4月,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要指示。齐鲁大地掀起一股强劲的蓝色经济发展浪潮。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需要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如何在推进半岛蓝色经济区崛起中,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整合省内海洋科技资源,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发展服好务,成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省海洋人才与科技资源优势
我省是全国海洋科技力量的富集区,是国家海洋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省级以上海洋科研、教学机构55所。拥有1万多名海洋科技人员,占全国同类人员的40%多,其中院士18名,博士生导师300多名,博士点52个,硕士点133个,另有近2000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海洋科技工作者。拥有24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处海洋科学观测站台,20多艘海洋科学考察船,涉海大型科学数据库11个,种质资源库5个。国家安排的10个“973”海洋项目,我省承担了9项。另外,还承担了500多项“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洋项目,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和处于国际前沿研究水平的成果。以生化工程、酶工程、细胞工程为基础的海洋药物研制一直保持国内领先地位。开发了可生物降解环保型新材料、纳米多功能塑料、光生态膜、新型海洋酶等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科技在我省海洋产业中的贡献率达50%以上,科技创新成为拉动海洋产业升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强力助推器。目前,我省海洋产业已发展到渔业、油气、盐业、造船、运输、旅游、化工、药物、海水利用、电力等20余个产业,其中,海洋渔业、海洋盐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生物医药业均位居全国首位。2008年山东省海洋生产总值5346.25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占全省GDP的17.2%,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
二、海洋科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挑战
尽管我省海洋科技成绩突出,高级海洋人才数量在全国占有绝对优势,但在海洋科技和人才问题上,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挑战。
科研体制问题主要表现在:中央驻鲁(青岛)科研院所是我省涉海科研主体,我省海洋科技资源主要集中于中央在青岛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所、国家海洋局海洋一所、农业部黄海水产研究所、国土资源部青岛地质研究所等),这些国家院所从成立之初,其定位就是国家战略性的基础研究。地方海洋科技资源相对薄弱,虽然省里也有部分涉海科研机构,但无论从人才层次、人才数量、科研能力、科研经费上与中央驻鲁科研院所都有较大差距。我省区域内的海洋科技资源目前仍处于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状态,资源共享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科学仪器设备、图书文献、数据资料重复浪费,共享水平低,面向行业服务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程度不高,海洋科技资源分散浪费、形不成合力的问题突出。
海洋人才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整体水平还不够高,海洋人才队伍不论是规模还是质量都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我省快速发展的海洋事业和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对海洋人才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人才结构不够合理,普通理论型人员多,海洋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研发型、创业型人才匮乏;三是直接服务、扎根于基层的高层次人才短缺,高层次海洋人才数量偏少,我省涉海企业技术水平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四是人才地区分布不平衡,人才开发使用机制还不够灵活,在优秀人才的引进上政策还不够宽,在人才使用上缺乏竞争机制等。
三、对策与建议
如何发挥我省海洋科技人才和科技优势,笔者建议:整合海洋科技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新格局。
(一)中央驻鲁科研院所是我省重要海洋科技资源,但其直接服务山东经济发展的作用还远未发挥出来。我省应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其在服务国家层面的基础研究同时,提高其服务山东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结合山东省情,与中央驻鲁海洋类科研院所、高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加大省海洋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提高科研项目层次,将部分项目向中央驻鲁科研院所倾斜,同时,鼓励省属科研院所与中央驻鲁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合作,在合作中提升自身科研水平。拓展合作对象,支持中央驻鲁或省属科研机构有选择地与省外或国外知名科研机构进行科研合作,共同承担山东省课题项目,省财政提供科研经费,科研成果应用于山东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按照“集成力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现有的基础科研力量实行强强联合,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省、部会商机制,积极申请国家级科研项目,逐步建立以海洋高科技项目为载体凝聚国家级海洋科技资源的共享机制。以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一所、农业部黄海水产研究所和国土资源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等五家国家级科研单位的优势科技资源为基础,重点推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综合性海洋科考船、国家深潜基地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在区域内全面开放各类科技资源和创新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开展科技创新,最终建成我国海洋基础与应用研究和高技术研发的主要基地、国际交流中心、优秀科学家汇聚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载体。对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山东省海洋化工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等省属科研机构,由相关省直部门统一协调,在学科专业设置、课题研究方向、资金设备投入、人才配备引进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避免资源交叉重复,形成各具优势、特色鲜明的科研创新体系。建立由政府主导、各科研机构自愿加入的“蓝色经济区科技联盟”,构筑设备共建、信息共享、智力交流的平台,实现联盟内科技智力资源的有序、无障碍流动。沿海七市也要在各自区域内建立统筹协调的科技资源整合机制。
(三)开展蓝色经济人才统计,建立蓝色经济人才档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研,摸清八大产业人才现状,尽快建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人才统计体系,科学制定各项统计指标,及时掌握人才的分布、结构、层次、培养情况等数据。在此基础上建立蓝色经济人才档案,将省内、省外,甚至国外的蓝色经济人才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实现人才信息资源的共享。聘请相关领域高层次领军人物、专家,成立蓝色经济专家顾问团,负责了解、掌握和研究所在领域本专业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省政府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进行山东省蓝色科研项目的顶层设计,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论证、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评审、鉴定及评估等工作。
(四)国际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呈现出规模化交叉性和综合性的趋势,海洋科学尤显突出,已成为当今发展最快、活力最强的学科领域之一。进一步完善首席科学家制度。由科研能力强的高层次专家,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在单位内部、或其他单位联系最合适的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合作,必要时可以聘请国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合作,组建科研团队,联合申请课题,由专家委员会进行科研能力评估。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进行科研项目顶层设计,有意识提高立项层次,争取列入国家课题,提高科研成果含金量。通过省内科研人员承担、参与重大国家科研项目,提升自身科研能力与水平,为下一步更多地培养本省院士奠定基础。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扶持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等涉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加强海洋装备制造、海洋能源矿产、海洋工程建筑、海洋生态环保等“八大”产业群相关学科特别是急需紧缺专业建设,突出扶持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点、博士点师资投入,提高急需紧缺专业在读学生补助标准,引导学生专业选学。及时为涉海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人才需求信息,运用市场机制,引导调整海洋类专业结构、招生规模。在实用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及应用技术研究上充分发挥省属涉海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与驻鲁部属高校、中央驻鲁科研院所形成优势互补,主动对接半岛蓝色经济发展。引导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实施产学结合,在实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应用技术研发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为在校学生提供实训实习基地,省财政拿出专项经费进行适当补贴。
(六)大力发展涉海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加大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沿海七市现有高校、职业院校基础上,整合资源建设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涉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沿海各级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职业院校要根据半岛蓝色经济区“八大”产业群发展需要,调整优化涉海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统筹协调招生、培养、培训、就业、使用等各个环节,逐步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人才市场需求相衔接的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结构。在紧缺人才相关专业领域,鼓励组建由行业协会牵头、职业院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的职业教育集团,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开展职业教育“订单式”人才培养,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制度,结合职业教育进行职业资格认定、职业等级评定。各设区市政府要提高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意识,采取扶持政策和专项经费投入措施,加大对本区域职业院校开展高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出台优惠政策,调动企业支持职业院校进行实训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七)建立山东蓝色经济区科技发展基金,提高财政投入比例,加快海洋科技资源整合,加大人才和能力建设,为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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