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认真贯彻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所辖海域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职责。从东海区第二季度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汇总情况来看,东海区海洋环境保护分区、分级责任制不断得到落实,环保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得以不断推进。
在海洋倾废监督管理方面,东海分局直接受理批准的海洋倾倒申请有6起,其中延期申请3起、加船申请2起;审查沪浙闽海洋倾倒申请和地方管理部门初审意见99份,批准倾倒疏浚物388.9万立方米,使用海洋倾倒区11个;完成了定海西蟹峙南、厦门港扩建工程等4个临时倾倒区环境监测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行政协调了宁波市建筑泥浆渣土临时海洋倾倒区的选划。此外,东海区海洋倾倒区规划也通过了专家评审;针对研制的海洋倾废动态实时监管系统,组织进行了4个航次的装船试验和3个航次的比测试验。目前该系统的6套 “黑匣子”已安装到倾废作业船上,系统总体运行情况良好;登临检查倾废船27艘,对13起涉嫌无证倾倒、倾倒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监督管理方面,分局组织对平湖油气田浙江岱山终端登陆点和春晓油气管道终端登陆点进行了监视、检查,对春晓、平湖油气田邻近海域进行了水质监测和40架次的航空巡查。监视监测和检查结果表明,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良好,溢油应急设施配备到位,海域水质情况良好。二季度东海区5座平台生产、生活污水均达标排放,固体垃圾均运回陆地处理;陆上终端生活污水实现了回收重复使用;未发生溢油、漏油等污染事件。
在海洋工程环境监督管理方面,经对东海区44个国管海洋工程的110次监视监测,发现个别国管海洋工程未按要求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部分工程还存在排海生产污水未达标、建筑或生活垃圾随意在岸边弃置、部分岸段无护坡等问题;经对东海区23个地方海洋工程的监视,发现部分海洋工程存在违规倾倒废渣、海上爆破不报备、作业时间不当、围填海工艺不规范和随意抛置工程污泥等问题;对15起涉嫌未编制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报告未经核准、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海洋环境应急监视监测方面,二季度在东海区发现赤潮灾害36起,累计影响面积约6300平方公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6500万元。其中1000平方公里以上赤潮2起、有毒赤潮10起。在黄海中南部多次发现大面积浒苔覆盖区,6月一度分布面积达到2.15万平方公里。此外还在江苏近岸海域发现零星浒苔漂浮物。
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东海分局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海洋倾废活动的监督管理,遏制无证倾倒、倾倒不到位等违法现象的反复出现;加大对海洋工程业主的检查力度,督促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陆源污染物排海监管联动机制,在做好陆源排污口监视监测和评价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A级陆源排污口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