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成:强化海洋生态保护 海洋生态治理与资源修复再上新台阶

来源:王诗成   发布时间:2015-05-21 02:27:32 

山东是一个海洋大省,海洋资源丰富。海洋水生生物资源有10000多种,经济鱼类有200多种。丰富的海洋资源为山东海洋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优势条件,据统计2008年我省海洋生产总值5346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占全省GDP17.2%,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8%,居全国第二位;海洋渔业、海洋盐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生物药业增加值均位居全国首位。海洋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经济平均增长速度,为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强化海洋保护意识,推进海洋生态治理与资源修复是实施山东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抉择。近几年,山东高举保护优先,科学开发的旗帜,树立保护也是更好发展的新理念,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充分认识海洋保护区建设在海洋生态保护中的重大意义

近几年,山东把加强保护区建设作为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全省系统充分认识保护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保护区建设作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途径和管理手段,可以有效地防止对海洋的过度利用和破坏,可以有针对性地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珍稀物种和濒危物种,维护生态平衡,可以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人文地理环境,为考证历史,评估现状,预测未来提供研究依据。从山东看,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保护区建设强化了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通过选划建设保护区,从政府机构到社会群体开始树立海洋生态保护的新理念,把保护与开发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而更加倡导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沿海政府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统筹考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彻底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粗放开发海洋环境资源的陈旧意识,形成了“保护海洋环境光荣,破坏污染海洋环境可耻”的浓厚氛围。

第二,保护区建设强化了国家生态保护战略措施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十分重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海岸带的生态保护与管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恢复。《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将深化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和强化区域生态保护监督与管理作为重点。《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意见》把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列为加快生态省建设的六个重点和九项重要内容之一。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海洋发展的政策、举措,都把海洋保护工作提到了空前的重视程度,作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前提加以强调。山东省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已成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深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第三,保护区建设成为推进沿海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世界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转移,加之应对世界经济危机的需要,开发海洋利用海洋的热潮空前高涨,海洋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大,从而对海洋环境资源造成了巨大压力。由于粗放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问题更加突出,进一步深化保护措施,科学利用海洋资源已成为当务之急。建设更多的海洋保护区对有效保护海洋资源,促进科学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海洋保护区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为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积累了经验

总结近几年山东海洋保护区工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规划先行。全省高度重视抓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注重加强海洋生态保护。近5年来,全省加强海洋保护区的选划建设与监督管理,每年用于保护区建设的经费在不断增加,为全省海洋生态保护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一年一个台阶,到2009年上半年,全省已建立各类海洋保护区共70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区23处,省级保护区43处,市级保护区4处,海洋保护区总面积达90.7万公顷,工作居全国前列。

针对山东海洋与渔业保护区管理体制和发展现状,我省从抓规划与制度建设入手,组织编写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2009年省政府已正式批准印发各市、县(区)实施。该《规划》的出台,标志山东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了使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科学、有序,我省建立了选划论证制度、审核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在程序上,规定凡需拟选划为保护区的区域,在建区之前要做到充分论证,合理区分各功能区,与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相协调。在保护区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科学审批。

二是履行职责,不断加快建设进程。多年来,依据国家海洋局的工作部署,积极按照职责分工,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工作思路。根据生态类型不同、保护范围不一、开发状况不同等情况,对海洋特别保护区内资源环境,合理确定保护区的开发方向,做好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增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海洋特别保护区不断有了新发展。到20096月,全省已选划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7处,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3处,海洋特别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9.2万公顷

三是加强管理,做到“四个到位”:即管理机构、人员基本到位。对已建国家级、省级海洋保护区,当地政府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来,编委批准成立了副处级机构,编制人员20人。其他机构均按国家批复方案,设置了机构和人员,并列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政府引导性资金和管理制度到位。国家对新建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给予一定的扶持,省里给予配套。海洋保护区的法规制度、发展规划开始建立和完善;管护措施到位。多数保护区都设立了警示牌,界碑、界桩,并以当地政府名义发布告示。成立了巡护队,组织了望观察、哨卡守护。有的保护区建立了标本馆、展览室或科普教育宣传栏,有的专门制作了录像带、光盘、画册以及各种宣传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成为当地进行公众宣传教育的基地;调查评估、监督到位。各地及时组织科研机构联合对保护区的自然地理、生物多样性、人文资源和环境背景进行评估,把握有关情况,写出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组织做好监测、监督工作,确保保护区建设的水平不断提高。

近几年,由于措施得力,山东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护了特定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定海域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基本任务,通过在保护区内强化各种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管理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二是对已受到损害和破坏的海域资源与环境进行恢复治理。通过实施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等技术,并建设海洋资源循环利用、海洋生态恢复整治、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海洋生态工程,促进已受到破坏的海洋资源与环境尽快恢复。三是资源与环境统筹考虑的海洋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得到建立。在保护区内以海域空间的合理调配实现对海洋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效益,促进各类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步建立起了符合海洋开发实际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管理模式。

三、山东海洋生态治理和海洋资源修复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方针政策,全省高度重视抓好海洋生态治理工作。近几年,我省把重点海湾的生态治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从规划的制定到方案的实施过程中,省、沿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协作,集中推进。胶州湾、莱州湾生态整治工程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海洋水质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产生了工作成效,工作引起了省领导和有关当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莱州湾生态整治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列入了省发改委实施《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优先行动计划。结合海洋生态治理工程的实施,各地重点开展海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海洋牧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及渔业生态修复、入海污染源湿地净化处理实验等示范项目。按照海陆统筹,以海定陆的原则,从海域与陆域共同构成的大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考虑,将海域整治与陆域整治结合为一个整体同等对待。从各自的特征与规律出发,结合生态环境容量,制定陆源污染物总量消减措施。按照生态示范工程与渤海保护总体规划有机结合的原则,实施渤海整治总体行动,合理整合使用资金,使示范工程发挥更大效益和作用。

我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按照东亚海计划第三期项目有关工作的要求,做好流域污染海洋环境的治理工作。到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区域、部门协调的海洋环境管理合作机制,为解决海陆污染的共同难题创造了条件。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莱州湾生态治理工程的实施,着力推进实施陆源入海口排污口治理工程、莱州湾环境保护规划工程、莱州湾沿岸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工程、山东省莱州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莱州湾海洋环境信息动态管理工程、莱州湾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及灾害预警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莱州湾环境承载能力的研究和莱州湾环境容量研究。在流域生态治理方面,由于当地政府的措施得力,治污堵源的力度不断加大,小清河入海口周围海域的水质有了明显改观,生态治理效果凸现,赢得了社会的一致赞誉。

海洋资源修复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保护海洋生态需要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加强海洋资源的修复对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抓好海洋资源修复工程实施是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海洋资源修复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项目内容多,技术含量高,必须统筹规划,科学实施。我省以海洋渔业资源为重点,大力推进海洋资源修复进程,合理调整修复行动项目内容和实施重点,确保资源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对海区大宗洄游性品种的增殖放流和重要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坚持以省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对人工鱼礁项目和深水网箱项目,主要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由企业筹措资金,在全省倡议发起了“热爱海洋、保护海洋,建设蓝色家园”义务放生活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2008年全省修复行动计划资金达到1.8亿元,省级以上财政投入6680万元。共投放各类水产苗种20.4亿(粒),新建13处人工鱼礁区,投放各类礁体74万方,发展深水网箱200个,营造海底森林、建设海洋牧场50多万亩,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明显。

四、山东在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山东省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还没有形成统一、高效、科学的协调管理机制。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相对匮乏,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实际需要还有较大缺口。三是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创新不够,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重点领域、重点方面抓突破、上水平。四是地方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相对不足,没有形成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资机制。五是生态保护区管理体系不完善。按生态要素设置的管理体制,造成了部门职责一定程度交叉,难以适应生态保护综合管理的需要。六是保护区机构尚不健全,管理水平还比较落后。部分保护区虽然已经批准成立,但是尚没建立管 理机构,或者管理制度没有完善,管理水平比较落后。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下一步在海洋保护区建设管理方面,建议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贯彻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原则,继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重点是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二是根据国家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管理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省海洋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使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三是加大对海洋保护区和管理的投入,形成海洋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投入的财政机制。

       (在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交流发言)                    200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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