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重大项目用海开绿灯

来源:孙悦   发布时间:2015-05-21 02:44:18 

本报讯 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日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推出了多项保障措施,为重大项目用海大开绿灯。

一是对省重点项目建设用海 (填海面积不超过50公顷),选址若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可以提出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可与用海申请一并报省政府批准。凡列入省防灾减灾工程的项目,可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合并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中,视工程要求可先开展围填海后申办用海有关手续。凡已被国家海洋局批准的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在该区域当中的单宗用海项目,不再进行单独论证评审,可先开展围填海活动。

二是对中央和省列入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以及农业部渔业局批准扩建的渔港建设项目,如需填海,要根据海洋资源和生态影响的实际情况,可以简化论证内容,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海域论证报告书一起编制和论证;如不需填海,可不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直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是修编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在不违反功能区划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沿海各地重大项目用海需求,同时积极向国家海洋局争取纳入首批省级海洋功能区划试点。

四是加快出台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全面加快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步伐。

五是认真清理涉海、涉渔收费,凡是已收取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不得收取同类性质费用。凡是渔港、公务码头以及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将按程序审批后减免海域使用金。全面清理各项涉渔收费,坚决取缔不合法收费,调整合法不合理收费,适当减免合法合理收费,切实减轻渔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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