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东海区渔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协作办案工作取得成效。据统计,东海区2008年共协作办案155起,其中,部局移交省级渔政机构案件1起(浙普渔冷9号北太非法流网案),跨海区移交案件2起,海区移交地方渔政机构案件83起,跨省渔政机构之间相互移交案件4起,省(市)内渔政机构相互移交案件65起。目前,移交的案件已全部结案。
为推进协作办案制度的实施,东海区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开展学习培训,并制定了《东海区渔业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从案件的移送范围、移送材料、移送程序以及案件移送后的处理等方面详细规范违法案件的协作程序。
东海区通过实施《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和《东海区渔业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加强渔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提高了海上执法效率,保护了渔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