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坚持陆海统筹,释放海洋魅力

来源:智慧海洋圈子V   发布时间:2022-09-28 1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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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作为代表之一,在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了“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深圳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典型发言,发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圳声音”。

多年来,深圳市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以陆海统筹为抓手,以先行示范为要求,以一湾一策为方法,全面加强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海湾生态安全,提升海湾绿色发展质量,着力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海湾。


其中,大鹏湾、大亚湾、红海湾打造山海环绕、岛湾相拥的度假旅游型美丽海湾,深圳湾则打造鱼鸥翔集、深港共享的都市亲水型美丽海湾。一幅“人海和谐”的美丽画卷正在南海之滨徐徐展开。

坚持海陆统筹:构建“1+10”管理体系



深圳这座城市,因海而生,向海而兴。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94平方公里,自然岸线保有率38.5%,海域水质持续改善,其中,大鹏湾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海湾”案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守护“蓝色心脏”这条路上,深圳市坚持法规先行。记者了解到,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是深圳市进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不仅在《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设置“海域污染防治”专章,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法律依据,保障“依法治污”,而且进一步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织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


作为全国“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4个试点城市之一、南海海域唯一试点城市,深圳市深入参与国家“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深圳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暨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其实早在2018年,深圳就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探索建立‘海域—流域—陆域’海洋环境保护体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华介绍说。


路子走对了,就要持续攻坚。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形势下,深圳市高位推进中央授权改革,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监测监控、监督执法等方面,初步建立了“一个框架意见+10项配套制度”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目前,已在入海排放口分类管理、陆海联动监测、联合执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突出污染治理:释放鹏城海洋魅力



“深圳市80%以上的陆源污染通过河流汇入海洋。因此,入海河流‘降总氮’是深圳市陆源污染控制的重要抓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海丽向记者介绍道。


守好海洋需牢牢坚持问题导向。深圳市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入海,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其中,在西部海域持续削减入海总量,在东部海域设置总量排放限值。2021年,西部海域无机氮浓度相比2017年下降43%,东部海域水质常年保持优良。


在入海河流方面,持续加大水质改善力度,积极实施河道生态化改造,逐条河流设置年度总氮浓度控制目标,并纳入生态文明考核督促落实。当前,西部海域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深圳湾污水零直排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在入海排放口方面,针对全市526个入海排放口,深圳市做到“有口皆查、有口皆管”,对包含雨洪口在内的入海排放口实施全口径分类管理,形成“查—测—溯—治”和“设置—备案—变更—销号”双闭环长效管理机制。


在水质净化厂方面,新(改、扩)建水质净化厂出水总氮控制在8毫克/升以下,并探索已有水质净化厂“按效付费”,以市场化手段推动在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氮磷。


一直以来,深圳市持续向海洋垃圾“宣战”。2020年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海洋垃圾清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统筹各部门力量,形成合力。今年起,开展海洋垃圾常态化巡查,建成责任明晰、监督有力、社会广泛参与的海洋垃圾清理长效机制。据统计,2021年,深圳市共计清理岸滩垃圾约6549吨,清理海漂垃圾2000立方米。




强化监测监管:构建海洋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



随着一声鸣笛,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和深圳海警局执法人员登上了执法船,今年第三季度的联合执法行动正式启动。


据悉,为加强海洋污染违法行为整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海警局签署了《执法协作配合办法》,会同海洋综合执法、海事等海上执法力量,建立海洋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共享涉海执法信息。


“联合执法只是深圳市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手段之一,除此以外,我们还建立了陆海联动监测体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处处长魏真说道。


据介绍,深圳市以陆海统筹管理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陆源污染输入途径,在现有国家海水水质监测体系基础上增加55个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提高至一月一测,构建起陆海联动监测体系,让海洋生态环境监管有了第一手数据。


深圳市率先开展了地市级海洋污染基线和生态本底调查、红树林碳通量监测和红树林碳储量调查,构建生态安全评估体系,编制了深圳海洋碳汇核算地方标准。


此外,深圳市联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环保署开展深圳湾氮磷总量减排,研究生态优先的深圳湾“消劣”路径,并开展河口混合区划定及管理机制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河口区水质评价体系。




兼顾生态修复:践行“人海和谐”发展理念



深圳市的“治海”之道,让蓝海潜力迸发,碧海银滩也成了“金饭碗”,书写着“两山”转化的“海洋篇章”。


2021年,深圳市经济总量达3.07万亿元,位居亚洲第四,海洋生产总值从2015年的1873.2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596.4亿元。


海洋经济的迅猛发展,得益于深圳市坚持不懈地进行生态修复,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


多年来,深圳市实施红树林和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种植红树、半红树15万株,原位修复种植珊瑚6万株,其中“深圳湾滨海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入选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处于城市腹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通过海岸贯通、岸线激活、生态强化、服务提升,推动海洋文化与旅游、创意产业结合,促进海洋文化繁荣,打造国际湾区休闲旅游经济发展带。注重公共开放、全民共享,建成深圳湾十五公里滨海休闲带和东部大鹏滨海绿道西涌段,40%以上沙滩提供海水浴场、观光休憩等公共服务,90%以上具备亲海条件的岸线向公众开放。


城海交融,相伴相生。海洋是深圳市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也是资源富集的“聚宝盆”。深圳市正在探索走出一条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人海和谐”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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