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伟:“海洋强国”战略视野下海洋法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来源: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18 16:19:44 

一、海洋法教学改革创新的时代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不断深入和发展,当今世界处于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层出不穷的海洋权益争议促使我国不断加强对综合型海洋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不重视海洋战略地位,海洋人才培养,特别是海洋法律人才培养一直处于本科教育的边缘地带,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及国家对海洋地位的重视,对海洋人才培养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和挑战。面对海洋法教学存在的不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所培养人才价值目标与“海洋强国”战略需求相脱节,未重视海洋权益保障机制教育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正视海洋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

二、海洋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有给予海洋足够的重视,海洋法也是作为国际法的部分内容存在于学科体系中,由于学科边缘性的原因,该部分一直被本科教学所忽视。在本科教学注重学历教学和司法考试作为法学专业就业敲门砖的情况下,海洋法在学科体系构建及师资队伍配备方面一直是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的弱项。由于课程体系设置及师资配备的不合理致使海洋法课程教学在硬件设备及师资投入上的不足,导致海洋人才培养的价值目标不能满足我国当下复杂的海洋国际形势,学生实践能力不强,缺乏海洋战略、海洋规划、海洋权益等方面的教育,弥合海洋法教学与现实需求之间的张力。

1.海洋人才培养的价值目标不能满足“海洋强国”战略需求

经过多年的不断扩招,法学专业毕业生整体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近年来法学专业就业形势严峻。司法考试、研究生学历基本成为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必备的敲门砖。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也必须适应学生学业及就业的需要,在大一大二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海洋法一般被安排在大三大四学期,而学生在大三大四学年基本都在准备司法考试和考研,这就严重影响了海洋法课程的学习。由于海洋属于公法,法律关系空泛和宏观,在司法考试和各类考试考核中所占分值不高,学习过程中学生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学习的积极性。

2.陈旧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适应国际化新形势

(1)传统的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不能满足国际化纠纷解决的新形势。

在法学专业课程改革热烈进行的当下,法律诊所式教育、案例教学法、“翻转课堂”等新形式的教学方式为广大教师采用,也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海洋法课程作为新兴课程体系,课程教学中多还是采用以讲授为主填鸭式的课堂教学,这很难适应当下种类多样、纷繁复杂的国际海洋纠纷解决的现实需要。面对严峻的法学专业就业形势,司法考试、考研基本都成为法科生必须要参加的考试。学生疲于应付各种课业考试和司法考试、考研的压力,很难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实践类环节的训练。

这就需要我们在课程体系设置和课堂教学中重视实践教学,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培养学生国际海洋纠纷解决的意识、规则及实战经验。不管是本科教学还是研究生教学都可以适当设置海洋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或者专门的实践教学环节,有意识地重点培养学生运用海洋法理论知识解决国际海洋纠纷的能力。有条件的院校还可以通过与部队、海洋管理部门建立实习实践基地,让学生亲临第一现场,加深对海洋法理论知识的印象,同时提高运用海洋法理论知识解决国家海洋纠纷的实践能力。

(2)教材设计不能满足国际化案件的教学需求。

海洋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体系是近年来国家“海洋战略”实施后才开始的。不管是作为国际法传统内容的海洋法在国际法学教材中的设计,还是单列的海洋法教材中的设计都不能满足国际化案件的教学需求。具体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马工程”教材《国际公法学》中海洋法的内容设计较少;其二是专门的海洋法教材未重视海洋纠纷解决策略方面的内容。

3.实践类课程设置缺乏不能满足海洋人才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复杂的海洋国际形势的表现,也是我国提出“海洋强国”战略的原因。海洋法课程体系的设置和师资队伍的配备都不能适应我国“海洋强国”战略下对海洋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不管是采用“马工程”的《国际公法学》教材,还是采用单行的海洋法教材,教材内容设计都多以传统的介绍海洋相关的概念为主,不能满足国际化案件教学及解决海洋问题的现实需要。现行的海洋法课程教学多还停留在以课堂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阶段,缺少案例教学、诊所式法律教育等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缺少专门的实习实践类环节,不能适应目前我国海洋权益保障对专门的综合型、专业型海洋法律人才的需求。

三、海洋法教学改革创新的具体策略

面对海洋法律人才培养价值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及实践类课程缺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创新和完善海洋法教学改革的具体策略。从在国际化视野下确立海洋法律人才培养的价值目标、重视海洋法课程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创新注重纠纷解决实践能力培养的海洋法育人模式等方面创新和改革海洋法教学,以适应“海洋强国”战略视野下国家对综合型、复合型海洋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

1.在国际化视野下确立海洋法律人才培养的价值目标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竞争和国际海洋环境,我国急需大量具有国际化视野、国际交流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的综合型与复合型海洋法律人才。面对海洋法长期处于本科教育边缘性学科的局面及海洋法教学中存在的人才培养目标不符合社会现实需求、培养模式陈旧难以适应“海洋强国”战略、毕业生实践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应对国家海洋纠纷新局面等方面的问题,亟须通过加强海洋战略、海洋权益及海洋规划方面的教育,明确教育理念,在国际化视野下确立海洋法律人才培养的价值目标。科学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海洋法律人才培养价值目标是“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海洋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基础和指引。

2.重视海洋法课程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依据教育部学位管理规定,目前海洋法学课程内容不是独立设置的,在国际法体系中,这与日本等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别;同时受法学教学客观现实的影响,国际法的课程设置和内容在本科教学过程中时间段偏后,使海洋法教学边缘化”。国际法在法学专业学生课程安排中多处于大三大四学期。由于法学专业的特殊性,学生在大三大四基本都在准备司法考试、考研,加之,海洋法课程在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非常低,这就导致海洋法课程不被学生重视,而处于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边缘位置的尴尬局面。“海洋强国”战略下需要重视海洋法律人才的培养,重视海洋法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目前在本科课程体系中海洋法处于大的国际法方向中,有些高校的研究生教育已经设置了国际法专业的海洋法方向,并加强对海洋法方向的硬件设施和师资队伍配备的投入。随着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不断推进及国家对海洋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视,以后可以逐步考虑在法学专业本科课程体系中设置专门的海洋法课程。

3.创新注重纠纷解决实践能力培养的海洋法育人模式

(1)分专题讲授,结合所学内容分析热点案例、事件。

完备的“大海洋”课程体系应该包括国际公法、海商法、海洋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课程在内。具体到海洋法这一新兴课程,课程运行中可以按照课程全部内容分不同专题进行理论知识的讲授,提高知识的系统性和凝练度。开课前列出本课程的必读书目和参考书目及每个专题学生要准备的文献资料。这些书籍文献里有些是课程的必读书籍,有些是上课过程中需要阅读的文献。分专题讲授这门课的理论知识,统筹全局,合理分配每个专题的时间,灵活掌握课堂进程。根据每个专题按照知识点的重要性灵活分配授课时间。就现有的海洋法知识体系,我们可以将海洋法这门课程的内容分四个大的专题进行讲授。

第一个专题是绪论,主要介绍海洋法的概念、海洋法的渊源、海洋法的历史发展、编纂及海洋法的基本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个专题是海域,主要介绍海域及相关制度。

第三个专题是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管理,主要涉及海洋环境保护及海洋科学研究、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个专题是海洋争端的解决。这样就让海洋法的知识更加成体系,更具有凝练性。授课教师可以根据每个专题的重要性和难度适当确定各专题的讲授时间,做到突出重点,讲透难点。

(2)结合海洋法理论讨论经典、有争议的热点案例、社会事件或问题。

海洋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海洋法属于公法的范畴,体系宏达,不容易把握。这就需要我们将课本上宏大抽象的理论知识结合现实发生的活生生的国际海洋权益纠纷的案件进行讨论,抽丝剥茧,让学生能够对专业理论知识理解得更透彻,更深入。近年来我国与周边国家就主权维护、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的海洋权益纠纷不断发生,这就为海洋法案例教学提供了非常丰富的资源,充分利用好这些真实的经典案例,是海洋法教学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手段。

比如,讲到仲裁这个非常重要的国际海洋纠纷解决机制时,我们可以选用“南海仲裁案”这一经典案件进行深入系统地讲授。“南海仲裁案”可以说涉及了国际海洋仲裁的所有重要的知识点,仲裁事项范围、仲裁管辖权、仲裁程序、仲裁法律适应、仲裁规则这些重要的知识点基本全部囊括在内了。在这些国际海洋仲裁的知识点中,我们又要分清楚主次、重点非重点进行讲授,引导学生借助经典案例分析,提高解决国际海洋纠纷的实战能力。

(3)推进海洋法课程思政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将课程内容与思政元素深度融合,是进行课程思政建设的关键。“课堂教学应紧紧围绕‘海洋强国’的战略意识,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思政进课题”为切入点,以海洋法律教学作为突破口,将思政教育与专业讲授相结合,实现从“思政课程”到“课程思政”的教学理念转变”。海洋法课程思政需要将海洋法课程的知识点与育人目标相结合,挖掘思政元素,拓展教学内容,做到专业知识点与课程思政元素的有机无缝融合,实现对学生家国情怀、个人品格和科学观的教育与培养。海洋法课程思政设计主要可以从课程指标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三个方面展开,具体体现为“海权”政治理论、“海洋强国”思政教育和“海洋法律”专业教育这些内容中。例如,“海洋强国”战略体系主要可以分为海洋主权战略、海洋安全战略、海洋生态战略和海洋经济战略几个方面,同时穿插进行相关海洋法律教学。海洋法律教学又可以细分为维护海洋主权的法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贯彻“海洋强国”战略的法律又可以分为保障海洋安全的法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与保护海洋生态的法律(中国海商法等相关国内法律法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发展海洋经济的法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吕特丹规则+中国海商法等相关国内法律法规)。最终形成包括海洋主权观、海洋安全观、海洋生态观及海洋经济观在内的海洋法课程思政教育体系。

(4)大力推进海洋法课程双语教学。

双语教学是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培养具备国际交流与竞争能力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教育部早在2001年就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高校积极开展双语教学。2011年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其中对高等学校开设双语教学提出了明确要求。

双语教学是指采用两种语言作为媒介的专业教学,目标是让学生能够灵活使用母语和外语进行思维,并能在两种语言之间进行自由切换。海洋法作为一门注重解决国家其他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海洋纠纷与冲突的课程,更需要双语教学以适应与别国进行沟通,解决纠纷的现实需求。面对双语教学存在的教学理念不明、教学模式僵化、教材建设落后、师资队伍薄弱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全方位解决海洋法双语教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明确国际化视野的教学理念。海洋法双语教学主要是通过两种语言的运用、讲解和交流深化专业学习,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交往能力、竞争能力和海洋纠纷解决能力的专业人才。科学的双语教学理念不应该注重外语教学,而忽视专业知识教学。将科学的教学理念结合学科现状、师资队伍、学生素质等方面的因素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推进双语教学的不断铺开。

其次,海洋法双语教学需要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双语教学相较传统教学对授课教师和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课堂教授的专业知识点,需要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在不断摸索中形成海洋法教学的教学方法体系。这就需要在海洋法教学中灵活运用微课堂、案例教学法、翻转课堂及诊所式法律教育等教学方法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变为具体的、形象化的,易于理解的内容,降低学生外语理解方面的困难,突出教师授课的艺术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加课堂互动气氛,营造轻松愉悦的学习环境。由此,海洋法双语教学就改变了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独立获取知识的意识和思考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再次,加强双语教材建设。教材建设是双语教学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双语教学的高校普遍存在中文教材和外文教材内容和难易匹配方面的问题。中文教材相对来说比较好统一,但外文教材就会出现自编教材或引进原版教材之间的差异。对于双语教学基础较好、具备自编教材条件的高校可以根据学科发展的状况及学生的基础和特点选择自编教材,但对于双语教学基础不好的高校就应该选择引进国外外文经典教材,或者将引进外文经典教材和自编教材相结合的方式,尽量结合本校学生的特点,满足自身双语教学的需求。

最后,培养高水平的双语教学师资队伍。国内高校开展双语教学大都会受到教师队伍外语水平的限制。而教师队伍专业和外语水平是决定双语教学水平的关键。各高校可以将引进外教和内部培养相结合,分别解决短期和长期双语教学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同时,需要将校内教师的培训常态化,双语教师可以到国外参加培训,到名校进行学习交流,也可以邀请国外专家到校内进行培训,交流经验,以培养优秀的双语教学师资队伍,提高双语教学的水平。

(5)依托实习和实践教学基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随着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国家对海洋的重视,海洋类大学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进行海洋法课程体系的设置和教学是近年来海洋类大学的办学特色。海洋类大学也大多进行了海洋法课程体系的设置,开始摸索在研究生招生中专设国际法专业的海洋法方向。海洋类大学一般都有地处海滨城市的地理优势,相应地,很多海洋类高校当地也都有海军驻扎,这就为海洋法教学实习和实践基地的设置提供了先天的优势条件。海洋法课程的实践环节就可以依托高校当地的地理优势和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践类教学,提高学生运用海洋法理论知识解决海洋纠纷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6)探索建立专门的海洋法研究机构。

各高校可以基于学院现有的海洋法研究力量,组件海洋法课程团队,借助团队凝聚海洋法研究力量,提高海洋法研究水平。同时,为了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鼓励教师及时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创新想法转化为教学内容传递给学生。以项目平台促进科研成果转换,并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吸收部分优秀学生参与,以此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合作意识、创新意识,提升其实践能力,从而使教学与科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四、结语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面对越来越严峻复杂的国际海洋形势,我国必须加大海洋法律人才教育及储备的力度,为未来海洋权益纠纷解决提供人才保障。人才和教育就成为21世纪海洋竞争的关键。面对海洋法课程育人价值目标与社会现实需求脱节、课程结构设计不合理、课程内容安排不够科学、授课形式过于僵化、实践环节薄弱、学生实践能力不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突出海洋特色的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完善“大海洋法”课程体系的结构、科学安排海洋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改革课程教学的形式,注重学生纠纷解决等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而,为我国未来在世界范围内的海洋竞争中培养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综合型、复合型海洋法律人才,保证我国未来在世界范围内的海洋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原文:http://aoc.ouc.edu.cn/2021/1115/c9821a356617/pagem.htm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