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惩海洋环境损害犯罪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9-03-18 16:52:15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检察情况,以及建立守护福建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从4个方面严厉惩治海洋环境领域犯罪。

一是打击涉红珊瑚犯罪,批准逮捕12起案件的13人,提起公诉34件54人。

二是惩治海洋污染犯罪,重点查办陆源污水排海、养殖业近岸污染及海洋垃圾等问题,批准逮捕9起案件的15人,提起公诉23件29人。

三是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紧盯使用“绝户网”等危害渔业资源和猎杀国家重点保护水生动物的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3起案件的6人,提起公诉22件32人。

四是打击盗采海砂犯罪,联合福建省海洋渔业、海警等部门查处盗采海砂行为110起,其中批准逮捕12起案件的33人、提起公诉16件32人。

福建省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之初,就率先纳入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保护内容,并将其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

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福建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及海洋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4个,启动诉前程序5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清理拆除排污管3处,取缔违法采砂点22处,销毁禁用网具2.25万米。

福建省是海洋资源大省,海岸线长、海岛多。涉海违法犯罪也因此往往具有跨行政区域、涉及海域广、污染扩散快等特点,成为预防、打击、修复、治理的难点。

为此,平潭、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7地检察院近期建立并启动了守护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包括跨区域案件管辖移送、跨区域案件检察协作、区域间日常沟通联络、调研智库协作、普法宣传协作5个方面。(闫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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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content/201903/18/c9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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