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陆域+海域”综合治理 还渤海清净
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内海, 也是水质超标点位最为集中的海湾。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2月22日北京举行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上强调,严禁以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名搞“一刀切”,构建“陆域+海域”系统治理体系等,还渤海“水清滩净、和谐美丽”。
据国务院批准印发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劣Ⅴ类水体;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构建和完善港口、船舶、养殖活动及垃圾污染防治体系;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持续改善海岸带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加强和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
李干杰说,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加快解决渤海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维护海洋生态安全、提升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但是从总体而言,渤海区域性复合型的污染问题、长期形成的生态问题、结构性的风险问题依旧突出,打好攻坚战任务十分艰巨。
因此,李干杰强调,打攻坚战要努力实现“一个目标”,综合施策“三管齐下”。“一个目标”是以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为战略目标,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实效;“三管齐下”是指从问题实际出发,把减排污作重点、防风险为底线,实现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等。
渤海综合治理涉及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以及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等环渤海4省13个沿海城市。
对此,李干杰表示,应构建“分工+协同”责任体系,建立实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经济+环境”管控体系,做到源头攻坚,严格环境准入与退出,加快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涉水涉海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环评制度,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淘汰不符合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等。
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地排放,渤海综合治理还将构建“陆域+海域”治理体系,加快实施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排查整治入海排污口,开展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国控断面专项工作,协同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海域污染治理,加快建立实施“湾长制”,健全完善港口、船舶、养殖活动及海洋垃圾污染防治体系,做到系统攻坚。
“我们还将统筹实施生态保护修复,严守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时摸清重点风险源分布情况,持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与应急处置等。”李干杰说。
科学还将在渤海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将联合科技部等,构建“科研+监测”支撑体系,组建驻点工作组,下沉到沿海城市,构建“边帮扶、边完善、边督促、边产出”工作模式,推进落实“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一口一策”;建设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在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的同时,为攻坚战实施提供“靶向制导”“精准导航”。
“一刀切”被认为是生态环境领域典型的形式主义,李干杰特别强调,严禁以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名搞“一刀切”,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虚假整改”等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应对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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