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全力服务用海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海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海域管理体系。在 《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期限内,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期由原来的5年放宽至8年~15年。这一举措,将使用海单位的资金投入更为大胆、放心。此外,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还加紧制定养殖海域使用权抵押办法,引导用海者通过开展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抵押等方式,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使海域资源保护和利用效益最大化。 (胡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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