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1日,中国海监第二支队根据北海总队的指示,对某水利部门实施建设的清淤自备码头进行调查,我全程参与了该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见证了海监执法人员如何化僵局为和局、化对抗为合作的取证过程。
这天上午,天空中下起了毛毛细雨,我们一行4人来到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当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来意,要求该项目负责人提供其用海项目的资料等相关证据时,该负责人立刻沉下脸,并理直气壮地说: “这个项目所在的位置一直是我们的管理区域,你们海监与我们水利部门的管理范围不同,没有权力对水利部门进行执法检查!”为了纠正该负责人的错误观念,我们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对其认真阐述了海域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然而,该负责人态度仍然十分强硬,拒绝提供证据资料,使调查取证工作陷入僵局。
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仍在下着,天阴沉沉的,现场的气氛犹如天气一般。当我们意识到和风细雨的说服无效后,立刻向该单位下达了 “配合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检查通知书”,义正辞严地说:“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用海项目进行监管,任何用海项目,只要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都应该接受我们的调查,并有义务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否则后果自负。”该负责人阅读了通知书后,态度立刻有所缓和,一直紧绷的脸上开始露出了笑容,并马上解释说:“多年来这个项目一直由水利部门来管理,我们对相关法律也不是特别清楚。”
现场气氛开始有所缓和,为了使取证工作进行下去,我们趁热打铁,再一次摆出相关法律条款,阐明我们合法的执法立场。并按照天津市新修订的天津市海岸线相关规定,指出该项目所在的位置属于海域范围,现在应该纳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该项目目前没有办理相关海域使用手续,我们有权对该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听了我们的阐释后,该负责人消除了不解,并十分诚恳地说:“之前对海域使用法不了解,误会你们是我不对,我愿意配合你们的工作,接受调查。”随后在执法文书上签字,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提供了充足的依据。
此时窗外的雨停了,天空中露出了几缕阳光,似乎也为我们这场胜利而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