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鳟是否为三文鱼引热议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8-24 14:14:53 

   本报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近日,《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将虹鳟列为三文鱼,引发广泛争论。为此,上海市消保委8月21日召开“消费听证会”,召集多方公开讨论此事。

  虹鳟到底是不是三文鱼?这一基本定义引起了与会专家之间的交锋。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系主任陈舜胜教授认为,从学术角度和历史角度来看,虹鳟鱼都不能被列入三文鱼的范畴,并且大众已经接受了约定俗成的定义,扩展没有充分的理由。“它的特征就是海里长大的,经过海淡水洄游,还有肉是红颜色的冷水性鱼类。现在大家争议的节点就是三文鱼的名称,欧洲引进的时候其实是狭义的,当时是对着大西洋鲑这条鱼来命名,因此叫三文鱼。而不是把所有英文的Salmon都叫三文鱼。”陈舜胜说。

  《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三文鱼分会理事郑维中则表示,三文鱼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称,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因此他们是将之前市面上按三文鱼名称在卖的鱼进行了名称上的规范。

  然而,在团体标准出台前,尽管市场上有不同种类的鱼都作为“三文鱼”在卖,但是消费者是否对此认可,而能够如郑维中所说,市场上所有在卖的“三文鱼”都属于约定俗成的俗称呢?从上海市消保委前期的调查来看,并非如此,有83.6%的消费者认为将虹鳟归入三文鱼是指鹿为马,陈舜胜说:“早在2004年,虹鳟当成三文鱼卖是属于假冒伪劣,上海市水产行业协会对此是打击取缔的,现在怎么和大家解释,虹鳟变成了三文鱼?”

  上海市消保委常务委员、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宪表示,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团体标准的出台并没有解决公众对三文鱼定义的疑惑,反而产生了容易被不良商家利用的规则漏洞。根据上海市消保委的调查,有73.43%消费者担心企业会借机误导消费者。

  面对如此大的争议,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秘书长陈丽纯表示,标准已经发布,他们目前没有推迟和修改标准的决定。


  (傅闻捷韩晓余)



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824/751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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