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违反海洋休渔制度十大案件
本报讯 7月26日,农业农村部通报自今年5月1日海洋休渔以来,各地渔政机构查办的10起违反休渔期制度、损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以“史上最严”执法监管态势,保障了海洋休渔秩序。
这10起案件分别是:“辽某渔35127”船等8艘渔船违反海洋休渔规定非法捕捞案,“辽某渔23037”船等20艘渔船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辽宁省3台水产品运输车违法收购非法渔获物案,广东省冼某等4人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案,“闽某渔运01539”船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渔获物案,“闽某渔运60729”船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渔获物案,“苏某渔11396”船等8艘渔船非法捕捞鳗苗案,福建省两艘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案,“闽某渔运60766”船等10艘船舶非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案,“辽某渔23811”船等6艘渔船非法捕捞、收购、运输水产品案。
据不完全统计,沿海各级渔业渔政部门累计派出执法人员19万人次、车辆2.2万辆次、船艇1.5万艘次,检查渔港码头3.4万个次、渔船34万艘次、市场1.3万个次、渔船网具修造厂点2242个次,海上巡查37.4万海里,查办案件3946起、涉案人员5043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231艘,没收非法渔获物86.8万公斤,行政处罚1679万元。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些案例起到警示作用,让各地举一反三,严惩、警示、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力度,保持休渔取得更好效果。在海洋休渔中后期,沿海各级渔业渔政部门要继续落实最严格的海洋休渔制度,强化最严格的执法措施,加快已查获案件的办理进度,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对海洋休渔期间违法行为较集中、群众举报比较多的渔港、海域开展交叉执法,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执法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开展好海蜇专项捕捞、渔业辅助船以及开渔时间有差异的北纬35度线、26.5度线、闽粤交界线周边海域执法监管,精准打击涉渔违法行为;推动司法部门公开审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判决重大、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好执法监管职责。 (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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