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盘点之三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12-28 11:24:32 

“渤海八条”

  环渤海地区人口众多、经济发达、区位优势突出,高强度开发和重型化产业结构导致渤海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加之渤海属于半封闭内海,海水交换和自净能力较差,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峻。

  去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扎实推进环渤海水环境治理和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5月,被称为“渤海八条”的《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从规划引领、系统施治、严格保护、防范风险、提升能力、执法督察、科研攻关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渤海环境保护“组合拳”。

  “渤海八条”形成了新时期渤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路和新考虑。“责任+协同”的运行机制,明确了中央、地方事权职责划分,形成了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的整体机制。“约束+倒逼”的管控体系,强化了“三条红线”约束,即坚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的环境质量底线、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管理海域面积比例的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的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改革+制度”的创新机制,把加快推进制度体系建设作为突破口和增长点。“海域+陆域”的治理体系,更加强调以海定陆,依据海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改善需求,来确定陆域的环境治理和开发利用管控要求。7月初,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一行赴河北秦皇岛、辽宁葫芦岛和大连市调研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渤海生态环境正处于彻底扭转恶化趋势的关键阶段,必须要本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新理念,采取非常手段,持之以恒地分析和解决问题。”王宏的话掷地有声。


“湾长制”

  “河长制”“湾长制”是近年来环境治理的新模式。今年,浙江全省和海南省海口市、山东省青岛市、江苏省连云港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先后开展了“湾长制”试点。

  海口由市委书记、市长双挂帅的“湾长制”,形成了市、区、镇(街道)三级责任体系,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湾长制”专门常设机构——海口湾长办公室,建立了26项配套管理制度,在排污口排查、岸线清理整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方案》,在胶州湾、崂山湾、灵山湾分别设立了三级“湾长制”体系,明确了防治污染等4方面23项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浙江省委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全面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湾(滩)长制”,将岸滩岸线分片包干,作为“河长制”向海洋的延伸,象山等地的实施效果已初步显现。

  秦皇岛市依据自身海域特点实施“一滩一策”,将沙滩环境综合整治与“湾(滩)长制”结合,每一段沙滩的保护修复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连云港市政府成立了海州湾“湾长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5大类20项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了与“河长制”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

  这些省市的“湾长制”试点,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使“湾长制”这一新制度建设得到了充分验证和完善,为在沿海地区全面推行奠定了基础。

  9月,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湾长制”试点工作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加快推进。上海、广西、广东、大连等地区陆续提出开展“湾长制”试点的诉求。


“蓝色海湾”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重要部署。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压力也日益加大,近岸海域已成为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最集中、历史欠账最严重的区域,蓝色海湾整治必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

  截至今年12月,国家海洋局联合财政部累计分期下拨奖补资金52.17亿元,支持辽宁大连、盘锦、锦州等18个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其中,项目实施进展较快的山东烟台、威海等6个城市的奖补资金已全额下达。

  今年5月、11月,国家海洋局分两批组织开展18个实施城市的现场检查,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整治修复效果。截至目前,全国18个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已累计整治修复岸线70余公里、修复恢复滨海湿地2100余公顷、整治修复沙滩40余公顷、修复近岸陆地和岛屿植被90余公顷……通过整治修复,实施区域近岸的海洋生态环境和滨海景观逐渐改善,涉海监视监测能力逐步提升,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同时,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今年,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蓝色海湾”整治工程规划(2017~ 2020)》,将规划目标细化到沿海各省(市、区);组织编制专项奖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申报、评审、实施、评价等全过程。


陆源污染源“一张图”

  做 好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工作意义重大,是海洋环保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时,开展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能为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湾长制”、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海洋生态红线、排污许可、海洋督察等提供重要支撑,是提高海洋环境管控能力的重要举措。

  今年4月、7月,国家海洋局分别启动了渤海、全国其他海域排查,完成了全国陆源入海污染源基本信息摸排和渤海补充调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9600余个陆源入海污染源,初步摸清入海河流、排污口等污染源分布状况。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判定条件,并筛选出渤海188个疑似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清单,目前初步完成沿海各省(区、市)非法和疑似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筛选工作。

  同时,初步实现排查结果可视化展示。建立入海污染源数据库,将阶段成果全部纳入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已具备数据填报、审核、统计、查询、可视化展示等功能,并与在线监控信息系统进行衔接融合,初步形成了全国陆源入海污染源“一张图”。


海洋垃圾

  近年来,海洋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成为全球治理热点,被列为全球亟待解决的十大环境问题。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海洋垃圾及微塑料监测与防治,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和智慧。

  自2007年起,国家海洋局在我国沿海近岸50多个代表性区域组织开展了海洋垃圾监测。今年,除继续实施50余个区域的海洋垃圾年度监测评价外,还增加了管辖海域微塑料试点监测站位,并在极地、大洋、西太等7个航次考察中开展微塑料调查。

  在第8次北极科学考察中,微塑料首次被列入监测项目,意味着我国将微塑料监测拓展至亚北极和北极海域。在中国大洋第44航次、45航次、46航次、47航次中,我国首次开展大洋环境的海洋微塑料监测工作。国际上对太平洋海域的微塑料研究主要聚焦在东北太平洋,西北太平洋数据十分匮乏。大洋47航次首次开展横跨太平洋海洋微塑料监测,覆盖了现有“空白区域”。

  同时,国家海洋局继续组织开展微塑料专题研究。组织开展微塑料防治调研,全面梳理海洋微塑料防治工作形势及面临的挑战,编制形成海洋塑料垃圾专报。此外,研究制订了大洋极地海洋微塑料监测布局方案,启动了海洋经济生物微塑料监测评价工作,并依托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了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研究中心。

  此外,今年我国继续开展海洋垃圾微塑料国际交流合作。推进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姐妹城市”合作,福建厦门和山东威海积极开展海洋垃圾防治探索与实践,实施中美双方互访交流,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在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框架下,开展了中日海洋垃圾专家对话平台建设。


生态红线制度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对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作出重要指导。

  国家海洋局在2016年便开始推动建立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在2016年全面推进的基础上,今年江苏、广东、浙江、广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相继发布。至此,渤海三省一市(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天津市)和海南省、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广西区红线方案已发布实施,上海市和福建省已通过省(市)常务会议审议,拟于2017年底前发布实施。海南省拟将已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纳入海南省总体规划后重新发布。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初步形成,一条红线管控重要海洋生态空间的制度在全国逐步建立。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不易,严守更难。红线划定后,如何管理、执行、监管,将红线划实,是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关键。今年,国家海洋局着力推动红线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平台建设,完成了管理信息系统基础平台研发,完成了环渤海三省一市红线区各类红线信息的集成。这一信息系统,将作为全国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功能模块,依托现有监测网络,建立红线动态监管平台,实现全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信息化管理。

  今年,国家海洋局还起草完成了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办法,下一步拟细化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分类管控措施,明确红线区正面或负面清单,开展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监测监管、成效评价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海洋宣传日

  “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一年一度的蓝色盛会。今年是“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举办的第10个年头。10年来,通过这一活动,播撒了蓝色文明,让人们直面这颗星球上广袤的海洋,思考自己的责任与命运。

  早在1998年国际海洋年期间,国家海洋局与多部门联合主办了“98国际海洋年”大型宣传活动。2008年,国家海洋局启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并将时间定于每年的7月18日。同年12月5日,联合国大会第63/111号决议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6月8日定为世界海洋日。我国政府决定,自2010年起,将每年的6月8日定为“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

  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大型活动,“海洋宣传日”的创立契合了时代发展的需求。进入21世纪,中国海洋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海洋经济、海洋环保、权益维护、综合管理等都是亟待推进的重大课题。但总体来说,国民的海洋意识依旧比较薄弱。国家海洋局希望通过举办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引起公众关注,萌发了举办“海洋宣传日”活动的设想。

  10年来,每一届“海洋宣传日”都有着独特的主题和鲜明的特色。从第一届起,每届都会设立一个主场城市。10年来,“海洋宣传日”主场城市已先后花落山东、广东、天津、辽宁、福建、海南、广西和江苏等8个沿海省市和首都北京。

  今年,“海洋宣传日”活动主场落户南京,主题是“扬波大海,走向深蓝”。作为六朝古都,南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大型原创歌剧《郑和》的上演,使这一届活动充满历史感。

  从2009年起,年度海洋人物揭晓成为“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的最大看点。一批批做出突出贡献、有着感人事迹的海洋人物陆续闪亮登场。他们有的来自偏远海岛,有的来自极地大洋,有的来自钻井平台,有的来自科研院所。他们中有德高望重的院士,也有默默无闻的普通海洋工作者。作为所有关爱海洋的杰出代表,他们走上“海洋宣传日”的舞台,接受掌声和荣誉,并激励更多人投身于蓝色事业。

  如果说年度海洋人物带来的是激励与感动,那么历届海洋公益形象大使呈现出的则是星光灿烂。张国立、李宁、欧阳夏丹、李健等著名演员、运动员、主持人、歌手先后在活动中受聘为“海洋公益形象大使”。

  年复一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呈现着不同的精彩,在公众心中留下了越来越深的蓝色印记。中国步入了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时代,发出了建设“一带一路”的倡议,海洋对于中国的意义越来越重要。“海洋宣传日”活动是提升全民海洋意识的平台,并将继续为宣传海洋事业、讲好海洋故事、普及海洋知识、传播海洋文化做出努力。


海洋知识竞赛

  自2008年首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成功举办以来,这项以提高青少年海洋意识为主旨的活动走过了10个春秋。10年中,竞赛的参与者增加了10倍,竞赛的推广从电视、报纸拓展至网络、微信,大赛的考题与时俱进,随着时代和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不断扩充、出新,活动的形式越来越丰富、鲜活。

  随着影响力的扩大,竞赛活动已成为海洋文化和海洋科学的传播载体。各高校不仅办好竞赛活动,还组织一系列讲座、展示活动,走进中小学和社区,让大学生成为海洋意识的传播者。通过推广地区赛事,使竞赛活动的覆盖面更多地深入内陆地区。

  10年来,共有100多万人次的大中学生直接参与了竞赛,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海洋文化、海洋科学知识和海洋事业发展成就得到了广泛传播,极大地促进了全社会海洋意识的提升。

  在腾讯科普频道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竞赛首次采用了手机微信端的答题形式,实现了竞赛答题的娱乐化、移动化、游戏化。在坚持电视直播的基础上,今年的决赛现场还新增了网络直播。这一切都使活动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经过不懈努力,竞赛参与的人数上升到几万人,辐射人数达到了上百万。

  部分省区市对竞赛活动高度重视。北京、河北、浙江、福建、广西5个省区市将此活动列为传统比赛项目,每年组织所在地高校开展比赛;浙江、福建、广西还以电视展现的形式开展竞赛,取得了良好效果。

  更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中国海洋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众多重点高校纷纷以在竞赛中获奖作为学生取得高考自主招生资格的条件之一,进一步提高了青少年选手的参与热情。

  大学组自竞赛设立以来就设置了南极奖、北极奖,2015年又增设了大洋奖。冠军选手可以随队参加南极考察,亚军可参加北极考察,获得第三名的选手可参加大洋科考。大学生组、中学生组一等奖获奖选手还可以参加“走向海洋”西沙冬令营活动。这些独特的奖项,强烈吸引着广大青少年选手。

  10年来,伴随着一代代年轻人的成长,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走向更深、更广、更强。海洋文化、海洋科学在越来越广泛的人群中传播,为海洋强国建设汇聚起更强大的智慧与力量。


  本版撰文/记者赵婧金昶孙安然......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1227/710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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