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海洋科技的发展政策

来源:微信   发布时间:2017-10-27 10:38:05 

 ■刘明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战略部署,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海洋工作指引了方向。本文立足十八大以来的海洋科技发展实践,总结和分析党和国家在加强顶层设计、专项领域科技规划、沿海地区科技发展规划以及海洋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方面,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措施,以期为推动海洋科技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出台国家层面规划

  海洋科技规划是海洋科技管理的重要手段。中国的海洋科技发展规划是在不断调整、规范海洋科技管理实践中形成的规划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制定海洋事业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和主要顶层设计。

  中国的海洋科技规划制定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1956年,国家科委制定了《1956~ 1967年海洋科学发展远景规划》,将“中国海洋的综合调查及其开发方案”列为国家十二年科技长远规划的第七项。该《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中国海洋科技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到1962年,“十二年海洋科学远景规划”的主要目标已基本达到,接着编制了第二个海洋科学长远规划。随后在第二个海洋科学长远规划的指导下,海洋科学研究取得显著成果。1977年12月,国家海洋局在全国海洋科学技术规划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查清中国海、进军三大洋、登上南极洲,为本世纪内实现海洋科学技术现代化而奋斗”的战略目标。在应用技术方面,1996年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863计划)设立了海洋领域。

  进入21世纪,国家进一步加强了海洋科技规划的编制,出台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家“十一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海水淡化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等一系列重大海洋科技领域的发展规划,形成了指导、规范全国海洋科技发展的初步的规划体系。

  这其中,《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对中国2006年~ 2020年科技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划与部署,是新时期指导我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将海洋科技发展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并从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等方面确定了重点任务,明确了海洋科技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这次规划纲要将海洋技术确定为5个战略重点任务之一。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海洋科技总体发展政策。

  2013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根据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宏伟目标,结合新形势,对新时期海洋事业发展作了全面深入的部署。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时期及2020年中国海洋科技的主要目标,提出到2015年实现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实现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

  2013年7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对海洋科技提出总体要求,确定了未来中国中长期海洋科技发展的重点方向:“发展海洋科技,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努力突破制约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的科技瓶颈”;“要搞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尤其要推进海洋经济转型过程中急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

  随后,中国海洋科技领域的政策不断丰富和完善。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发展海洋科学技术,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加强海洋资源勘探与开发,深入开展极地大洋科学考察”。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该规划是对中国未来5年科技创新作了系统谋划和前瞻布局,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细化落实。该规划对中国深海技术、海洋农业技术、海上风电技术、船舶制造技术以及海洋领域的基础科研进行了规划和部署。2016年12月,国家海洋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全国科技兴海规划(2016~2020)》,提出了中国到2020年科技兴海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同月,全国海洋科技创新大会部署了“十三五”时期海洋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十三五”期间海洋科技创新要按照“原创驱动、技术先导、认识海洋、兴海强国”的指导方针,坚持“双轮驱动”,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海洋科技创新之路。海洋强国必须是海洋科技强国,要加快实现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性突破,加快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2017年5月,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海洋领域科技创新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技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总体来看,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注重顶层设计,加大对海洋科技的规划力度,成为发展海洋科技的指导方针和行动纲领,进一步推动全国海洋科技工作走向秩序化、规范化。

  二、多领域颁布国家专项规划部署海洋科技发展

  十八大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多领域颁布国家专项规划部署海洋科技发展。

  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前,中国将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较完善的能源装备产业体系,引领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中国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海上风电开发,推进海洋能发电技术的示范应用。同月,国家海洋局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提出“十三五”时期,将以显著提高海洋能装备技术成熟度为主线,着力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到2020年海洋能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核心技术装备实现稳定发电,形成一批高效、稳定、可靠的技术装备产品,工程化应用初具规模,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发布《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要扩大海水利用应用规模,提升海水利用创新能力。到2020年,海水利用实现规模化应用,自主海水利用核心技术、材料和关键装备实现产品系列化,产业链条日趋完备,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其中对“十三五”中国海洋科技多个领域进行了阐述。该《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超前布局空天海洋技术,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推进卫星全面应用。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国际竞争力,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向深远海、极地领域发展。发展海洋创新药物。大力推动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高核心材料和关键装备的可靠性、先进性和配套能力。

  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该规划提出“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广阔的海洋创新药物,构建海洋生物医药中高端产业链”“开发绿色、安全、高效的新型海洋生物功能制品”“深度挖掘海洋生物基因资源”“推动海洋生物材料等规模化生产和示范应用”。

  三、沿海地区积极探索相继制定出台本地区海洋科技政策

  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带动下,沿海各地区以国家海洋科技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为指导,结合区域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在本地区的海洋领域发展规划中对海洋科技发展进行了具体部署。沿海地区政府普遍将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海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作为地区海洋科技发展的重要目标。

  《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广东省科技创新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天津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等相继出台。这一系列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各地区海洋科技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重点任务,是各地区促进海洋科技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地方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四、海洋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步伐显著加快

  十八大后,中国海洋科技管理体制实现改革创新。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该通知的发布,表明未来中国科技管理体制将有大幅度改革,也预示未来中国海洋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步伐将显著加快。

  《通知》规定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各政府部门通过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构建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督等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一个决策平台),专业机构、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三大运行支柱),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一套管理系统)。

  《通知》规定依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通过明确专业机构的确定程序、规定专业机构的资质以及对专业机构的运行提出要求等手段,来规范专业机构的行为。《通知》提出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形成5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工作的具体进度安排为:2014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2015年~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2017年,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的5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2014年前,海洋领域的各类科技研发计划散布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公益、科技支撑计划中。到2017年,这些海洋科技研发内容已全部统一整合在五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项、基金等)中。

  综上所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继承建国以来海洋科技发展政策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海洋,把建设海洋强国战略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按照“创新、发展、协调、绿色、共享”理念,围绕海洋科技总体发展顶层设计、分领域国家专项规划、地方海洋科技实践、海洋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推动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发展的重大政策,有力促进了中国海洋科技发展,成为建设海洋强国、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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