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部署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时间:2017-09-30 17:25:47
为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9月30日,我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大检查以紧盯渔业船舶和渔业企业及其涉及的涉氨制冷等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纠、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和发现问题整改、开展第二阶段督查抽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为重点内容。我厅将组织3个厅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前往各设区市、重点渔业县(区)、远洋渔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标对表检查表分主管部门、渔业企业两个层面开展督查抽查,采取“企业和渔业船舶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全面推动大检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同时,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通过开展督促整改、执法检查、交叉执法、融合执法、执法“回头看”、双随机执法等具体措施,层层压实渔船船舶主体责任落实,让渔船经营者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查看原文:http://www.shuichan.cc/news_view-339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