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海监维权巡航点赞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7-21 15:27:00 

■ 郁志荣


  2017年7月20日,这是个值得每个从事海洋维权的执法人员、乃至全国人民纪念的日子。11年前的2006年7月20日,中国海监两艘执法船汽笛长鸣,离开位于上海浦东的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码头,编队驶向东海我国管辖海域,首次执行东海定期维权巡航任务,开创了我国海洋管理史上的先河,成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里程碑。

  回顾过去,往事历历在目。我国建立的海洋维权制度是一个伟大创举,具有划时代意义和深远影响,也值得国人自豪。我国于1996年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可主张的管辖海域面积达3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但由于当时国家没有设立海洋维权巡航制度,岛屿被占、资源被掠夺、权益被侵犯的现象十分普遍,侵权事件不胜枚举。

  2006年3月,国家海洋局向国务院提交建立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的建议报告,很快得到批复。经过数月准备,国家海洋局决定由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组织中国海监东海总队,率先对东海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按照规定,每天两艘中国海监执法船与一架中国海监飞机,对我国管辖海域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航执法。

  通过海上定期维权巡航,中国海监相继发现在我国管辖海域非法作业和活动的外国船只——有实施反潜作业的,有进行海洋测量作业的,还有进行海洋环境调查作业的。这些船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进行非法活动。中国海监船除了对实施非法活动船只喊话驱离之外,还采用拍照和录像等手段取证。

  2007年2月,我国全部管辖海域都被中国海监船编队和飞机巡航执法所覆盖。从2006年7月20日开始的我国管辖海域定期维权巡航,至今已经历11个年头,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三大收获。

  其一,我国管辖海域已经形成常态化维权巡航执法机制,无论辖区内的海洋资源,还是海洋环境,抑或其他海洋权益遭到侵犯或损害,能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和处置。填补了我国长期以来“有海无巡”的空白,向完善我国海洋管理体制机制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其二,我国海洋维权起步晚、起点高、进步快,中国海监在海洋维权执法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海洋法律的认知理解以及运用有了长足的进步,即使与发达国家的海洋维权执法机构相比也毫不逊色。

  其三,中国海监在海洋维权执法中,发扬了中国海监召之即来、来之能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淋漓尽致地展现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坚强意志。

  11年过去,虽然中国海监不辱使命,在海洋维权执法领域独树一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我国海洋维权执法依然处于开创时期的初级阶段,前面的路还很长,困难依然有很多,可谓任重而道远。

  愿有“中国海洋维权执法开山鼻祖”之美称的中国海监队伍,越来越强,早日迈入世界一流海洋维权执法队伍的行列。......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721/681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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