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丽茹通讯员吕蓉) 近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向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正式移交了省级海域海岛使用权登记电子数据资料,包括项目清单、矢量数据、登记资料扫描件、抵押及查封台账等。
资料移交后,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将不再受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申请,并积极配合省不动产登记局,推进海域海岛使用权登记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设。
据悉,辽宁省政府审批项目用海用岛登记数据资料的移交,是该省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要求,推进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建设的重要举措。......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711/678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