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新模式加快海域不动产登记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2-21 16:12:45 

  本报讯 2月16日,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海洋局主办,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承办的不动产登记与海域管理工作衔接现场会在天津召开。全国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的10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天津市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与海域管理工作衔接的经验,在会上进行了交流推广。
  天津市自2015年开始全方位实施房、地、农、林、海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于当年11月30日颁发了第一本权属类型为海域使用权的《不动产证书》。
  在推进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天津市海洋局与天津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积极对接,建立沟通机制,共同签署了《天津市海域使用权登记信息与审批交易信息共享协议》,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不动产单元号、证书号、登记时间,以及用海项目名称、用海方式、宗海面积等40多项信息的共享。
  双方签署了《海域使用权登记与海洋管理衔接有关事项备忘录》,明确了衔接工作流程,对海域使用金记载、海洋管理配号、海籍调查等重点问题提出了处理原则,提高了管理效率,方便了用海者办理相关手续。
  双方开发了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海域动态系统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了业务系统数据的实时交换与共享,做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印章审批、一个系统运行、一套数据共享”,构建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天津模式”。
  截至今年1月底,天津市累计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63件,用海面积541公顷。 (王倩)......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221/653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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