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加大力度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11-17 16:15:53 

浙江省舟山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舟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未来,该市将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方案》提出,舟山将加强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全面优化海洋开发布局,控制海洋开发强度,提高海域利用集约化程度。严控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海域海岛海岸带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有效保护重要、敏感和脆弱海洋生态系统。开展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估。

  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自然岸线使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及其规模,海岸带开发活动要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严格限制围填海。到2020年,修复整治海岸线不少于92公里。严查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快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落实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坚持陆海统筹,实施总氮、总磷总量控制,强化直排入海污染源和沿海工业园区的监管。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2017年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提高涉海项目准入门槛。建立海洋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切实提升海洋环境风险处置能力,对沿海石化、化工、冶炼等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同时,在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对滨海湿地,以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实施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合理……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61117/637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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