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近日印发《“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规划布局方案》(以下简称《布局方案》)及《“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十三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增强海洋观测监测、海岛监视监测能力,满足海洋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和海岛保护管理的需要,以海洋站为支点,形成基本覆盖我国全部海岛的(港澳台地区除外)监视监测网络。
《布局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完善海洋(中心)站布局,形成“布局合理、一站多能、标准规范”的海洋(中心)站观测监测业务体系,实现对近岸管辖海域海岛观测监测全覆盖。
据了解,《布局方案》确定,中心站服务范围覆盖沿海所有地市,海洋站观测监测覆盖沿海所有县区,保证在250公里范围内有一个中心站,100公里内有一个海洋站,为海洋灾害预警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生态修复整治项目、海岛保护管理提供支撑。其次,保障重点区域,强化应急响应监测圈,通过一站多点建设,实现海洋观测监测重点区域海洋站(点)沿海岸线平均分布间隔在30公里以内;构建海洋应急监测近岸海域整体3小时反应圈,人口密集区、海洋保护区等敏感区域2小时反应圈;以海洋站为支点,形成基本覆盖我国全部海岛的(港澳台地区除外)监视监测网络。
《布局方案》还明确了“均衡分布、全面覆盖”,“需求引领、重点布局”,“统筹协调、一站多能”,“生态优先、由点及面”的四项布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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