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公布“一站多能”海洋站规划布局及“十三五”实施方案
国家海洋局近日印发《“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规划布局方案》(以下简称《布局方案》)及《“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十三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有效整合国家海洋观测监测业务体系,深化“一站多能”建设,完善站点布局,增强海洋观测监测、海岛监视监测能力,构建基础扎实、功能完善的基层观测监测业务网络,满足海洋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和海岛保护管理的需要。
《布局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完善海洋(中心)站布局,形成“布局合理、一站多能、标准规范”的海洋(中心)站观测监测业务体系,实现对近岸管辖海域海岛观测监测全覆盖。
《布局方案》确定三大规划目标。一是中心站服务范围覆盖沿海所有地市,海洋站观测监测覆盖沿海所有县区,保证在250公里范围内有一个中心站,100公里内有一个海洋站,为海洋灾害预警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生态修复整治项目、海岛保护管理提供支撑。二是保障重点区域,强化应急响应监测圈,通过一站多点建设,实现海洋观测监测重点区域海洋站(点)沿海岸线平均分布间隔在30公里以内;构建海洋应急监测近岸海域整体3小时反应圈,人口密集区、海洋保护区等敏感区域2小时反应圈;以海洋站为支点,形成基本覆盖我国全部海岛的(港澳台地区除外)监视监测网络。三是提升能力、标准规范,坚持统一规划、分类定位、标准化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构建基础坚实、功能完善的基层观测监测业务网络。
同时,《布局方案》还明确了四项布局原则。一是“均衡分布、全面覆盖”,综合考虑全国沿海市县行政区划并兼顾管辖岸线长度,按照中心站基本覆盖沿海主要地市、海洋站覆盖沿海关键县区的总体原则,实现全国沿海观测监测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和平衡优化。二是“需求引领、重点布局”,围绕海洋权益维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保护管理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等重大国家需求,针对沿海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开发强度大的产业园区、滨海重大工程所在区、海洋灾害易发区、气候变化和环境敏感区、重点岛礁等重点区域加密布局。三是“统筹协调、一站多能”,综合考虑海洋观测预报、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岛保护管理业务需求和能力现状,整合国家海洋局海洋观测监测基础能力,对观测监测体系未来发展统筹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提升海洋(中心)站综合业务效能。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