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措施有力安然度过休渔期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9-23 19:31:15 

  本报讯 91612时,福建省海域休渔期结束。“今年休渔秩序总体稳定,未发生群体性违规事件。”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负责人说,休渔期间,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持续实施整治涉渔“三无”船舶、违规渔具和非法改造渔业船舶等行动,充分发挥海上“蓝剑”执法行动平台作用,按照“舆论先行、落实责任、构筑港口防线、强化执法”的总体思路,加强港口和海上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和渔民群众利益。

  舆论先行,营造休渔社会氛围。休渔期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先后两次举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通报会,向媒体通报休渔监管情况。各市、县(区)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一些休渔重点县在当地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休渔通告。有的县市印发《致渔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渔民手中,宣传休渔的意义。

  落实责任,保障监管落到实处。省海洋与渔业厅高度重视渔船管理和渔业执法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包括休渔监管在内的各类问题。省厅和执法总队领导组成督察组,分片负责休渔监管工作。全省沿海县、乡(镇)、村(居)以及渔船逐级签订休渔责任状,每艘应休渔船都确定一位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或乡镇政府干部作为联系人,将渔船动态属地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巡查,筑牢港口防范屏障。落实渔业港口巡查制度是排查渔船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的重要措施。各地首先清点船数,明确管理目标,对本辖区休渔渔船分类登记造册,将休渔渔船船名号张榜公布在相应港口、码头、岙口,接受社会监督。沿海各县执法中队画好渔船停泊示意图,定期清点船数,省督查组不定期抽查。实施驻点监管,守好重点渔港。沿海县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执法机构与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配合组成工作小组,常驻重点休渔港口,划片包干。开展巡查和明察暗访行动。在驻点监管基础上,各地在休渔监管重要节点不定期组织阶段性港口巡查。通过明察暗访,准确把握违规渔船动向。

  强化执法……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60923/628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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