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日,山东省管辖海域休渔期结束。“今年的休渔管理是‘史上最严、效果最好’的一年,也是领导重视程度最高、执法管控力度最大的一年。休渔期间,市场上买不到鱼、码头上看不到海鲜。”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负责人说,各级执法部门共查处休渔违规渔船700余艘,罚款600余万元,没收违规渔具7000余套。
党政齐抓共管,管理体制高效。山东省海岸线长3000多公里,应休渔船两万余艘,分别停靠在312个渔港码头,监管压力大。5月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休渔管理通知,省海洋与渔业厅制订方案,详细部署。6月10日~15日,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5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海洋渔船管控工作,要求落实沿海市渔船监管属地责任制,党政同责,从严加强海洋渔船管控。各地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逐级签订休渔目标管理责任书,构建完善市、区(县)、镇、村四级管理体系。将渔船管控纳入对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镇、街直接参与休渔管理,各项渔船管控措施直接落实到基层,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
部门密切配合,打造最严执法。在休渔管理中,山东以渔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最密切的行业为重点,强化渔船上下游关键环节的治理,截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各级渔业、公安边防、工商、海警等部门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加大对渔港码头、海上、水产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充分发挥与辽宁、河北、江苏、浙江等省建立的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将在山东停靠以及被查处的外省籍渔船及时通报其属地主管部门处置。加强海上执法力度,在远海,山东省总队抽调4艘高性能渔船参与中国海警指挥中心的专项执法行动;在近海,省总队抽调38艘渔船在渤海、黄海北部、黄海中部组成3个执法编队,对重点渔区进行巡航执法,组织各县市区执法船对重点港湾、航道进行封堵。查获的违法违规渔船一律集中扣押,根据其违规类型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接受社会监督,视频监控密集。山东积极推行“依港管船”制度,通过港口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对渔船的有效管理。休渔期间,要求管辖渔船必须在船籍港停靠,制作渔船停港名单在港口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了保证渔船停港到位,各地都落实了“包保责任制”,按照“区市包镇街、镇街包村居、村居两委包户包人”的要求,划片包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每天上报渔船停港情况,确保应休渔船在港。各地建立渔船动态监控平台,利用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对周边海域及渔船实行24小时监控。在重点地区的渔港,一律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例如,威海市依托当地云计算服务中心,投入1000多万元,增加高清监控探头336个,覆盖100余个渔港码头,公安、渔业部门共享共用,初步建成“监控实时、调取即时、存储长时、智能管控”的“智慧渔港”管理系统。(王永卫 赵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