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正式公布实施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防台风、防风暴潮应急预案》。
该预案共分为预案适用范围、组织机构与职责、预案启动与实施、重大险情与事故报告、应急抢险与救助和表彰奖励与处罚六部分。对山东省沿海水域、渔船、渔港码头及渔船集中停泊点、养殖生产场所,湖泊,涉渔的大中型水库在台风、风暴潮来临时如何启动预案,组织防台风、防风暴潮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全省海洋与渔业防台风、防风暴潮预防工作,建立统一、快速的应急防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有效的防灾减灾,保证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维护渔区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200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