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内首部关于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近日正式实施。《条例》从建设推进机制、航运发展扶持政策、海运领域创新措施、邮轮产业发展等方面,明确了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措施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在航运发展扶持政策方面,将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支持航运枢纽港建设和促进航运服务功能创新与完善。在海运领域创新措施方面,将推进建设各类中转设施,统筹推进中转业务发展和沿海捎带业务,并探索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推动以自贸区为平台的航运制度创新。
同时,上海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在邮轮口岸推进实施特定时限内的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设立进出境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推进邮轮船舶供应服务便利化,加快邮轮相关服务贸易发展等。